长丰县北城片区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丰县北城片区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丰县北城片区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经县市政园林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招标编号:CFXSZYL202103
2、项目名称:长丰县北城片区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最低价中标)
4、项目内容:长丰县北城片区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长丰县北城片区 18 个积涝点整治及支护工程,包括梅冲湖片区雨水主管进行系统性提标改造,包括军港路、双墩路、滁河路、蒙城北路等道路;对部分道路、雨水设施进行调整完善,包括 阜阳北路、花园大道、濛河路、艾亭路等雨水工程,设计管径 d500-3500,管道总长约 7300m; 双凤湖区龙湖北路出口及下游铁路边沟进行疏浚清淤,总长约 1200m;板桥河西区:凤麟路新增雨水主管,穿滁河干渠后排入老戴背经调蓄后排入下游管道,设计管径 d600-2000,管道总长约 700m;大房郢区:局部管道破损段进行修复完善;板桥河区:淮南北路铁路桥段新建边沟,对下穿铁路段两侧外水进行收集,新建边沟约750 米;蒙城北路汲水桥南侧辅道内涝点治理;本项目 d2600 长 2700 米,包括对雨水主管进行系统性提标改造、破损道路进行修复施工、边沟进行疏浚清淤,具体工程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遗文件等。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补充)、 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成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所有相关服务内容。
5、项目成果(中标后提交):建设项目区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成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所有成果 ,文本一式八份,电子版一份。
6、招标人: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招标控制价:22万元
9、服务地点:长丰县北城片区
二、质量要求
1、水土保持监测
(1)监测内容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方面。
(2)监测方法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和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监测单位应当针对不同监测内容和重点,综合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等多种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高新信息技术手段。
(3)监测成果要求
①由于项目已开工,监测单位补报已施工时段的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表,并及时提交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②监测单位应及时向水行政主管单位报送监测季度报告、总结报告。
③编制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总结报告作为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依据之一,水土保持监测总报告内容应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相关要求。
④监测资料应真实可靠,监测成果包括监测实施方案、记录表、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监测季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汇报材料、总结报告及相关图件、影像资料等。
(4)监测时限:至项目竣工前结束。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编写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负责编制设施验收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含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2017年4月14日—2021年4月13日)具备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报名及资格审核: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委托函、公司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等。资格现场审核;
4、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工程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报名及开标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 4月16日(8:00-12:00,14:30-17:30) ,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北城分中心(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泉河路与章华台路交口西北角)
3、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 ********
4、开标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五楼会议室(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256号)
6、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季报、总结报告文本和影像资料提交后支付40%款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方案审核通过、验收报告文本提交后支付50%款项,待全部成果采用、工程决算审计后支付10%尾款(无息)。
(2)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1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文本编制并通过审核;季报按相关要求,每季度及时提供文本;总结报告文本和验收报告待项目完工验收后及时提交。
五、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按照合同价的2%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账户、账户、开户行等信息待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人自行提供给中标单位。
七、签订合同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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