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能档案密集架中标结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能档案密集架中标结果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1-033 (财2021年第020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能档案密集架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万佳保险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城北工业园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44057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备注

智能密集档案架

生产厂家:江西万佳保险设备有限公司

品牌:金铃牌

型号:W6300*D600*H2500

m2

247.5

1050.00

2

档案存放环境智能管理系统

生产厂家:江西万佳保险设备有限公司

品牌:金铃牌

型号:空调智能控制模块

2

660.00

3

档案库房门禁系统

生产厂家:江西万佳保险设备有限公司

品牌:金铃牌

型号:电磁锁(含电源)

2

782.00

等共计10项货物总计:人民币肆拾肆万零伍佰柒拾贰元整(440572.00元)

交货安装调试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红、方精明、孙长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金额:12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长远

电  话:****-*******

2021年04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密集架 智能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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