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通江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通江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 ********210001 | ||
二、合同名称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通江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 ||
三、项目编号 | *************** | ||
四、项目名称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通江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五、合同主体 | |||
采 购 人(甲方):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通江街道办事处 |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700号 | ||
联系方式: | ********514 | ||
供应商名称(乙方): | 乐山市礼智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 | ||
联系方式: | 181*****354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主要标的信息: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通江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通江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范围 :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针对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社会组织数量偏少等情况,挖掘、培育、孵化不同年龄人群组成,具有不同业务范围的社区社会组织,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办法,指导社区社会组织登记注册,项目需完成实体化注册1家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枢纽型机构,街道备案的社会社会组织队伍数量不低于10支;;要求:自管会队伍建设:重点针对街道范围内的各社区自管会成员,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模式,开展队伍建设、理论学习、外出参访、项目赋能等多种形式的自管会人才培养活动,要求全年开展能力提升活动不低于4次,完成培养自管会人员不低于100人。另外,建立一套自管会队伍的管理和激励机制,以及线上管理平台等,字数限制,详见采购文件。;时间:服务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 ||
合同金额: | 245000.00 |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0天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七、合同签订日期 | 2021-04-14 11:31 | ||
八、合同公告日期 | 2021-04-14 12:24 | ||
九、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
合同电子文档: | *******b2f">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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