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坪坝营镇大铧尖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坪坝营镇大铧尖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坪坝营镇大铧尖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4 11:17|发布单位: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区:咸丰县|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坪坝营镇大铧尖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坪坝营镇大铧尖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2、地址:咸丰县坪坝营镇甲马池文官路99号

3、联系方式:********128

4、供应商(乙方):湖北中业天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洪山区珞狮南路和文荟路交叉口南湖星光时代24层4号

6、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路灯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6米杆太阳能路灯

3、主要标的数量:68

4、主要标的单价:2930

5、合同金额:19.92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工程名称:坪坝营镇大铧尖村太阳能路灯村采购项目。
项目工程地点:咸丰县坪坝营镇大铧尖村。
资金来源:镇级自筹资金。
承包范围:招标预算及投标文件等规定范围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5月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因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
三、建设质量标准、合同建设内容及规格
建设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施工的主要内容:详见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即太阳能路灯68盏。超出该合同文件内容的项目必须经过业主现场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否则不予以认可工程量。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如确要增加工程量,增加工程量按该合同约定计算。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涉及到项目施工内容变更的经业主单位签字同意后,根据工程量据实结算。
太阳能路灯规格:灯杆高度6米,上口径=60、下口径=140、法兰260*260*12,壁厚大于2.5mm;灯具光源(瓦)大于等于40瓦,性能稳定,平均寿命大于50000小时;太阳能板(瓦),90瓦及以上单晶硅或多晶硅,转换率大于等于17%,平均寿命25年以上;太阳能电池(安时),专用锂电池,防水防尘,大于等于40安时或100A胶体电池,使用寿命5年以上;控制器具备多时段控制,可变功率,有过充过放及防反接功能,使用寿命5年以上;基础笼釆用4根16国标圆钢进行焊接。
四、项目价款
(一)工程造价:本项目工程合同价壹拾玖万玖仟贰佰肆拾元整(¥199240.00元)(币种:人民币)。
(二)结算价款
1.合同量部分:合同约定范围内(即投标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工程价款的计算以文件的单价为准。结算时以实际验收审计合格工程量计算工程款。
2.合同量增减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含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工程量有增减的,以该单价计算价款。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工程量清单中如有缺项,漏项且投标工程量清单中为涉及的项目有增减的,结算单价由甲、乙方协商确认价格执行;变更及增加项目主材价格需调整的,按照甲、乙双方签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五、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采用固定价格形式包工包料发包给乙方。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不得将该项目施工以任何方式(合伙、委托等)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
六、工程结算方式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按甲方、乙方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确定的单价结算工程款,变更及工程量清单之外的增加工程以协商价结算工程款。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经甲方、乙方在施工现场逐日逐项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所有工程款的结算均以具备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造价审计报告为依据。

7、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3-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4-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太阳能路灯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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