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固定资产清查项目成交公告

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固定资产清查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固定资产清查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
行政区域库尔勒市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4日18:0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倩、王舒、王晓霞
总成交金额¥12.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淇棋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64号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肖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淇棋****-*******

一、项目编号:0634-2140XZBZZ0014(招标文件编号:0634-2140XZBZZ0014)

二、项目名称: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固定资产清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大道70号

中标(成交)金额:1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固定资产清查项目1.本次清查的范围为干流管理局机关办公楼及下属八个基层管理站(阿拉尔站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市、距库尔勒市500公里;新其满站位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距库尔勒市400公里;吐皮塔西提站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距库尔勒市300公里;英巴扎站位于轮台县轮南镇,距库尔勒市220公里;乌斯满站位于尉犁县喀尔曲尕乡,距库尔勒市 150公里,阿其克站位于尉犁县罗布人村寨,距库尔勒市90公里;恰拉站位于第二师恰拉水库,距库尔勒市120公里;大西海子站位于第二师34团,距库尔勒市220公里。每个基层管理站职工约20人左右,固定资产规模相似)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的实地盘点核实是本次资产清查的重要内容。实施阶段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30日前第三方机构完成出具相关报告及材料。
2.根据已有的资料,完善分类及明细盘点基础表、固定资产卡片、已盘点资产粘贴标识、产权证明材料、使用方向证明资料,规划好盘点的时间、路线、先后顺序、分组情况,以及对毁损、报废、存在重大变化情形的内、外部会审小组或鉴证小组的组成及实地勘察时间安排,以及财产损失证明文件的取证安排、申报材料的组织和呈报、总结撰写等,形成书面《固定资产盘点计划》并下达至所有参加盘点人员,在单位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3.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分类进行,在盘点账面记载的固定资产时以账查物,并要求查明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仔细核对固定资产编号及名称、结构或规格型号、坐落位置或使用部门、构建日起即投入使用日期、使用方向(单位自用、后勤使用、出租、出借、闲置、其他)、使用状况(正常使用、毁损、报废、封存、部分拆除、技术淘汰等)、产权归属(包括权属性质、权属证书及其牌照等)、变动情况、数量、原值(事业单位还包括累计折旧和净值、折旧年限、以使用年限)。其中:
3.1事业单位涉及抵押或担保情况的,还应根据担保合同,以发函方式核实:被担保单位的名称、性质、与本单位的关系,担保方式、担保起止时间、担保金额,贷款金额、以偿还金额、逾期未偿还金额,是否上级指定担保等情况;(如有)
3.2涉及出租出借固定资产情况的,还应有关证明资料,以发函方式核实:批准机构和批准文号,对方单位名称、出租合同或出借证明,出租资产本年应收及实收金额等情况。
3.3对已盘点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贴上“已盘点资产粘贴标识”。
4.账外固定资产
4.1对账外固定资产,根据现有资料,通过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和甄别,在排除租入、借入、外单位寄存等情况后,确定账外固定资产清单,并参照账载固定资产盘点要求进行实地勘察,并进行录入。
4.2查明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录入等工作,并注明固定资产的来源、产权状况、价值状况等;
4.3属于接受捐赠未入账或作为成本费用支出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补作账务处理;
4.4属于用账外资金购入,应先补作入账处理,并查清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
4.5归集帐外固定资产的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或协议、产权证书及权证照、价值证明、捐赠证明、调拨证明、移交记录、声明书等;
4.6贴上“已盘点资产粘贴标识”;
4.7在此基础上,补登固定资产卡片,撰写固定资产盘盈专项说明并呈报资产清查小组。
5.对以上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统计,单独罗列出需进行报废处理的设备,并出具相关报告进行报废。
1、实施阶段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30日前第三方机构完成出具相关报告及证明材料。
2、以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资产卡片为基准,对卡片、账务和实物进行一一盘点核对,做到卡账相符、账实相符、卡实相符。
3、核对并登记资产卡片、账务和实物的名称、型号、品牌、购置日期等信息工作,保证信息的一致性。
4、各单位不得干预第三方机构依法执业,全力配合并如实反映资产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完善资产信息登记工作并监督会计事务所真实、准确、无误的完成清查任务。
5、各单位在清查中发现资产账务混乱、“家底”不清、财产丢失、化公为私、低价变卖、转移资产的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6、第三方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认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清查结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第三方机构在清查工作中玩忽职守、违反法律、规章和工作纪律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按此项目服务要求完成清查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倩、王舒、王晓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     

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64号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        

联系方式:肖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系方式:杨淇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淇棋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固定资产 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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