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g202104018)信阳市浉河区谭家河乡中心学校金色南湾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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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浉财竞谈-2021-2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谭家河乡中心学校金色南湾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4月13日

6、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7、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评标室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包含学校桌椅、空调、教学一体机、监控以及厨房设备等货物的采购、安装、售后等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质保期:质保2年

4、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内(指全部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的期限)

三、中标情况

标段

采购内容

单位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元)

1

包含学校桌椅、空调、教学一体机、监控以及厨房设备等货物的采购、安装、售后等相关服务

北京新华亿丰图书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1号楼7层1806

599800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宏梅(业主评委)、杨志、高风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8992.5由中标人支付。

六、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阳市浉河区谭家河乡中心学校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谭家河乡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7*****564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政和花园A区23号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设备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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