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供电系统监理(合同编号C1331)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供电系统监理(合同编号C1331)
项目名称: | 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 | 项目编号: | 2017-440300-81-01-103189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供电系统监理(合同编号C1331) | 招标项目编号: | 2017-440300-81-01-********1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否 | 行政监督部门: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年04月15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1年05月14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1年05月04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1年05月09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建设单位: | 港铁中铁电化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工 |
办公电话: | ****-********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38*****306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1A2栋A2栋31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向工、杨工 |
办公电话: | ********-***/809 |
标段编号: | 2017-440300-81-01-********1001 |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供电系统监理(合同编号C1331)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5-14 18:00 | ||
本次发包监理费: | 1217.13 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其他;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PPP项目供电系统施工及监造阶段监理工作和2年质量缺陷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南山、宝安、光明区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详见招标文件 |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逐轮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自工作内容。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 | 有 |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 |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是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自工作内容。3、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含市域铁路)供电监理项目,监理项目中至少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工作内容:供电系统、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原件扫描件,若合同关键页无法证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可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均认可)。二、投标人项目总监要求: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其他投标条件: |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投标服务注册(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办理)。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具体参见招标文件要求)。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购买服务后,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交易信息—>延期变更公示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交易服务主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班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窗口递交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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