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WLN[2021]004号国有产权连南县三江镇车头坪城市广场一楼商铺9、10、11、12、13号店铺出租结果公告
CQWLN[2021]004号国有产权连南县三江镇车头坪城市广场一楼商铺9、10、11、12、13号店铺出租结果公告
产权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CQWLN〔2021〕004号
交易方式 | 网上交易 | |||||
委托人 |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经济开发总公司 | |||||
竞价期 | 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16日 | |||||
公示期 | 2021年04月17日至2021年04月23日 | |||||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起始价 (元) | 成交价 (元) | 竞得人 | 成交时间 |
1 | CQWLN********1 | 连南县三江镇车头坪城市广场一楼商铺9、10、11、12、13号店铺 | 5000 | 5000 | 张松峰 | 2021-04-16 10:00 |
其 他 事 项 | 1、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与项目委托方(业主方)联系,按交易资料要求签订《交易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结果公布即视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项目委托方(业主方)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办理成交手续的义务。 2、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签订《交易合同》后由项目委托方(业主方)通知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退保,接到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退还。 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标的交易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退还。 |
连南交易中心
2021年04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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