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农村垃圾处理工程垃圾运转站建设用地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大祥区农村垃圾处理工程垃圾运转站建设用地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大祥区农村垃圾处理工程垃圾运转站建设用地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大祥区农村垃圾处理工程垃圾运转站建设用地技术服务项目

委 托 方: 邵阳市大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受 托 方:湖南省湘诚现代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大祥区农村垃圾处理工程垃圾运转站建设用地技术服务项目


甲 方:邵阳市大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乙 方:湖南省湘诚现代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政府采购编号:大祥财采计-2021-000018、项目编号:2021CG03DX0156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大祥区农村垃圾处理工程垃圾运转站建设用地技术服务项目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做好大祥区农村垃圾处理工程垃圾运转站建设用地技术服务项目工作,(包含测绘、预审与选址、修改规划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四项工作内容)并提交编制成果。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资料,包括:所建项目的位置图、所建项目的可研资料和用地指标等情况。

2、甲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群众的衔接工作。乙方在项目区征求意见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区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协助乙方征集村组群众意见。涉及需要批准事项的甲方应提供批准文件。

4、甲方负责项目资料的送审。如经审查资料需修改或重新编制,甲方应及时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乙方,并明确修改或重新编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

5、甲方应负责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项目工作费用。

6、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项目申请或审批手续。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

7、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在对项目区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依据项目资料开展工作。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工作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2、乙方应明确工作计划和阶段进度,并向甲方提交编制工作方案。

3、乙方应根据部省有关技术标准、规定、项目类型、性质、建设规模等控制指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及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估。

4、乙方应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对规划方案用地报批的意见。涉及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

5、乙方在初步完成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及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估方案后,应征求甲方、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村组群众的意见,并形成原始书面材料。乙方应根据意见,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对方案进行合理修改。涉及需要批准事项的甲方应提供批准文件。上述文件及书面材料应作为编制成果的附件,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及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估成果一并装订成册。

6、如经审查须修改或重新编制成果,乙方应根据审查意见,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

7、乙方承办此次技术服务项目。按照甲方的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次工作内容,确保工作任务符合有关规范和实际情况。

8、乙方对编制成果负责,乙方负责对全部编制的综合编制、汇总、审核和解释工作,以及用地报批组卷,拿到邵阳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正式批文。

三、时间及资料要求

1、时间要求:原则上乙方应在双方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项目编制成果资料(送审稿),若因甲方在基础资料(拟调入区的定界图、发改等部门立项批复文件、总平面布置图、乡镇及县市的请示文件等)提交延迟或其他政策变动情况下,编制成果资料提交时间顺延。

项目审查通过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正式稿),文本资料三套,电子文件一套。

2、成果资料包括: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图件及附件,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集体用地正式批文。

四、委托编制和测量费用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项目编制成果费用合同价款共计人民币:54.80万元(伍拾肆万捌仟元整)

2、甲方采用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编制费。

五、委托编制费用支付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修改规划通过批复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附则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若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所进行的本合同内容工作,本合同予以认可,本合同在本项目工程批准后、甲乙双方结算完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监管部门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行:邵阳市建设银行宝中支行

监管部门备案(盖章): 账号:********165*****0433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技术服务 建设用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