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气质联用仪中标结果
公安局气质联用仪中标结果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池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3年5月20日就河池市公安局气质联用仪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公安局气质联用仪采购
二、项目编号:GXHCZC2013-J1-0519-XY
三、采购内容:气质联用仪一套。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3年5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信息。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9日(七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2013年5月20日下午 15时00分。
评审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评标室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史骏琦、申长宝、韦建廷(业主评委)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安弘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陆拾万元整(¥:600000元)
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起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韦 工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韦 涛 联系电话:****-*******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 传真:****-*******
3、监督管理部门: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质疑和投诉书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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