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凤城街道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结果
天柱县凤城街道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天柱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名称)的天柱县凤城街道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入场登记号:TD52262720210325004YSS)已于2021年04月16日14:30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内容如下: | |||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牵头人):贵州金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牵头人):贵州长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牵头人):贵州京黔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评审得分 | 82.52 | 62.80 | 60.62 |
投标人资质 | 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下浮20.5%。 建设工程施工费:土建、安装工程计量及计价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执行。定额缺项的部分,采用下列方法进行计算:①定额中有类似子目的,执行该类似子目;②定额中无类似子目的,由承包人按照计价依据并结合市场价格计算。人工费、机械费等调整均按最新的相关配套文件执行。结算单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按照合同相关约定确定,材料及设备单价按施工期工程所在地物价部门《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信息;工程所在地物价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价格信息没有的,采用贵州省其他区域的平均价;其他区域也没有的,或价格明显低于黔东南地区市场价格的承包人,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询价按平均价格计算,总价下浮5%。 | 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下浮20%。 建设工程施工费:土建、安装工程计量及计价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7版)五部计价定额执行。定额缺项的部分,采用下列方法进行计算:①定额中有类似子目的,执行该类似子目;②定额中无类似子目的,由承包人按照计价依据并结合市场价格计算。人工费、机械费等调整均按最新的相关配套文件执行。结算单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按照合同相关约定确定,材料及设备单价按施工期工程所在地物价部门《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信息;工程所在地物价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价格信息没有的,采用贵州省其他区域的平均价;其他区域也没有的,或价格明显低于黔东南地区市场价格的承包人,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询价按平均价格计算,总价下浮5%。 | 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下浮22%。 建设工程施工费:土建、安装工程计量及计价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五部计价定额执行。定额缺项的部分,采用下列方法进行计算:①定额中有类似子目的,执行该类似子目;②定额中无类似子目的,由承包人按照计价依据并结合市场价格计算。人工费、机械费等调整均按最新的相关配套文件执行。结算单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按照合同相关约定确定,材料及设备单价按施工期工程所在地物价部门《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信息;工程所在地物价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价格信息没有的,采用贵州省其他区域的平均价;其他区域也没有的,或价格明显低于黔东南地区市场价格的承包人,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询价按平均价格计算,总价下浮5%。 |
投标工期 | 设计:90日历天 施工:2022年12月前完工 | 设计:90日历天 施工:2022年12月前完工 | 设计:90日历天 施工:2022年12月前完工 |
质量目标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设计负责人:罗小微 项目经理:张家燕 | 设计负责人:王洁 项目经理:汪少林 | 设计负责人:任小兵 项目经理:张慧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职称)证号 | 黔251131416940 | 黔251171895773 | 黔256171892971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 |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 / | / | / |
中标结果公示从 2021 年04 月20 日至 2021 年04 月22 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855-7522456)投诉。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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