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包头市达茂联合旗乌兰牧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达茂联合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包头市达茂联合旗乌兰牧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合同包1(排练厅维修等):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包头茂霖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校园路2号 | 733,046.00元 |
合同包1(排练厅维修等):
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装修工程 | 装修工程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0天 | 范兰芳 | 蒙********0814 | 733,046.00 |
潘鑫磊(采购人代表)、康彩霞、苏文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内工建协(2016)1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由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自行消化。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注: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10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500万元×1.2%=6万元(1000-500)×0.8%=4 万元 (5000-1000)×0.5%=20 万元(10000-5000)×0.3%=15 万元 合计收费=6+4+20+15=45 万元 2.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超出 1 万元的按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排练厅维修等):1.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称:达茂联合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地址:达茂旗百灵庙镇河东新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58*****55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39号包头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C座南侧1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宗帅帅
电话:****-*******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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