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运营系统开发预中标结果
班组运营系统开发预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4-23 18:51:39
标段名称:班组运营系统开发项目
标段编号:0736-ZB********/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成都音泰思科技有限公司 | 231132.08 |
第二名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30190 |
第三名 | 富士通(中国)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905660 |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天津天大天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财务要求 | (1)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或2019年)、2018年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的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90天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 不合格 | 财务不合格 |
2 |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已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单项合同额100万及以上的系统开发业绩。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近年完成的项目情况表”,同时应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和验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 不合格 | 业绩不合格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杨梦竹
电话:185*****936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0日
标签: 系统开发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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