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合同信息】霍邱县临淮岗乡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全覆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第1包[合同信息]
【霍邱县】【合同信息】霍邱县临淮岗乡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全覆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第1包[合同信息]
序号 | 包件(标段)编号 | 包件(标段)名称 | 估算价(元) |
1 | HQZFCG-2021002-1 | 霍邱县临淮岗乡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全覆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第1包 | 1957000.00 |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合肥鸿鹤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为实现霍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提高环卫质量,霍邱县临淮岗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于2021年1月29日进行公开招标,合肥鸿鹤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中标,获得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项目服务权。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霍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实现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霍邱县临淮岗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承包范围
霍邱县临淮岗乡所有区域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总人口按 4万人计算,人口数不因乡镇人口数量变化调整而调整,实现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并逐步实行垃圾分类治理。服务面积(123250000平方米)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所辖国道、省道、县道道路两侧垃圾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2、乡道、村村通道路、乡镇街道路面及道路两侧垃圾清扫保洁,路肩除草、路边树枝修剪服务及绿化带保洁,垃圾收集清运;
3、田间地头、林区、进村村口及村民房前屋后、沟渠、水面等生活垃圾清扫保洁;
4、垃圾转运、处置,中转站收集并运输至霍邱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5、集镇住宅小区垃圾清运(不包括已有物业公司在管的小区内的垃圾清扫保洁);
6、公厕(美丽乡村建设、集镇配建公厕)、垃圾中转站的日常保洁、维护;
7、果皮箱、垃圾桶清掏与擦拭;小广告清除;
8、环卫应急保障、重大活动环卫保障等。
9、垃圾分类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2021年月日起,至2022年月日止。甲方将对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表现做出评价以决定是否续约。甲方对本条款具有最终决定权。
合同一年一签,任意 1 年考核不达标的,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因县政府政策文件规定随时调整,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
本合同期为1年,续签期限不超过1年,服务年限到期后不动产移交回乡。
四、考核办法
1.按招投标文件约定,如果乙方每天没有及时清运垃圾一次,被上级检查或暗访组发现的,第一次时甲方向乙方发出警告;第二次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第三次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依此递增。违约金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在乙方出现上述违约行为三次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出,同时移交完毕相关设施和用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3000元。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制定考评细则,确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标准,每月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考评一次。如果乙方的工作情况为较差,乙方应当限期整改。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有2个考评为较差的,甲方有权解除单方面合同。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按本条第1项的约定执行。
五、合同价款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肆万伍仟肆佰伍拾壹元玖角柒分/年(¥1945451.97元/年)。采用半年付(县财政资金到位后)进度款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中标合同价款的 1/2(以县财政资金实际拨付为准)。
2、合同价格形式:年度固定总价
3、合同价款包括承包区域内提供清扫、保洁、垃圾运输服务所需的以下所有费用
3.1 人工费:含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
3.2 车辆使用费:含折旧、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
3.3 生产资料费:含作业用水、用电的费用,各种环卫工具的投入和耗损。
3.4 中转站、公厕、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备、设施运营维护费:维修(含大修等)、设备更换、运行班费、水电费、工具材料费等。
3.5 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包括环卫工人冬、夏装工作服、反光衣等。
3.6 其他费用:办公费用;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不可预见情况、应急、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3.7 其他相关费用:办公费用;不可预见情况、应急、节假日、重大活动保障、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3.8 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规范、标准和要求;
(6)履约担保
七、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1年月日签订。
八、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霍邱县临淮岗乡政府 签订。
九、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如果有纠纷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并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肆份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合肥鸿鹤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广大克拉广场12楼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0000
电话:电话:0551-63650063
传真:传真:0551-6365006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
帐号:帐号:341301000018170083128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签订合同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
一、乙方服务范围为霍邱县临淮岗乡所有区域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总人口按4万人计算,且不因乡人口数量变化调整而调整。实现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并逐步实行垃圾分类治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服务内容
1、所辖国道、省道、县道道路两侧垃圾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2、乡道、村村通道路、乡镇街道路面及道路两侧垃圾清扫保洁,路肩除草、路边树枝修剪服务及绿化带保洁,垃圾收集清运;
3、田间地头、林区、进村村口及村民房前屋后、沟渠、水面等生活垃圾清扫保洁;
4、垃圾转运、处置,中转站收集并运输至霍邱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5、集镇住宅小区垃圾清运(不包括已有物业公司在管的小区内的垃圾清扫保洁);
6、公厕(美丽乡村建设、集镇配建公厕、各村公厕)、垃圾中转站的日常保洁、维护;
7、果皮箱、垃圾桶清掏与擦拭,小广告清除;
8、环卫应急保障、重大活动环卫保障等。
9、垃圾分类。
三、承包方式
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乙方应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环卫服务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
四、乙方工作职责及要求
1、为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标准配备各类人员。服务期内,经考核人员达不到投标承诺的数量标准的,则按实际投入的人员支付服务费。配备人数及岗位详见附表。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的人员工资须执行当地的工资标准。
2、为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乙方按投标文件承诺标准配备各类环卫基础设备。服务期内,经考核环卫基础设备达不到投标承诺的数量标准的,则按实际投入的数量支付服务费。配备各类环卫基础设备详见附表。
3、乙方所需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必须要满足工作条件,如有困难,可向政府提出申请协调,费用自理。乙方应在开始履行清扫保洁服务前,应将全部环卫车辆与设备按甲方要求统一喷绘采购单位设计的环卫车辆与设备标识,并为每部环卫作业车辆装配带有摄像装置的GPS定位系统,系统后台必须纳入甲方统一负责管理,摄像装置和GPS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有故障接到甲方通知后 2 日内必须维修完好,若 2 日内不能维修完好或发现人为损坏的一次扣除中标供应商 2000 元,以此类推。乙方未安装GPS追踪仪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GPS 追踪仪的设备费和安装费,乙方须在 10 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4、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完成对保洁范围内所有的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塘坝、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积存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5、乙方须在临淮岗乡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应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给甲方备案。
6、其他与清扫保洁和环卫管理有关的工作。
五、服务质量及管理要求
1、总体要求
生活垃圾的治理应达到乡镇道路、村庄清扫保洁 “六无六净”标准(即:路面净、道牙净、排水口净、人行道路面净、树坑净、墙根净;无垃圾杂物、无污泥秽水、无粪土、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粉尘煤尘);村庄清扫保洁应达到“五无五净”标准(即:路面净、便道净、墙根净、绿化净、排水明沟净;无垃圾、无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污泥秽水);沟渠水面无漂浮物、无卫生死角;垃圾收集设施完好、无损坏,垃圾运输车辆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垃圾无外溢、无臭味,垃圾日产日清。
2、作业时间:
(1)乡驻地作业时间:乡镇驻地实行“白天全保洁”工作制。即每年 5月—10月,工作时间为每天 6:00—19:00,每天上午 7:00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每年 11月至次年 4月,工作时间为每天 7:00—18:00,每天上午 8:00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除人工清扫保洁外,主干道路要定时洗扫和洒水降尘,原则是路面无尘土飞扬。
(2)村作业时间:实行普扫与日常捡拾保洁相结合的工作办法。上午 8:00前完成作业区的普扫,18:00 前落实有人值守的巡回捡拾保洁。
(3)县乡公路和农村道路作业时间:县乡公路和农村道路实行 8小时“一扫全保”工作制。每天上午 8: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3、保洁人员每天按时上户收集垃圾或将垃圾容器(桶)的垃圾就近送往垃圾集中点。保洁人员每天对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塘坝、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的裸露垃圾、塑料袋、果皮、纸屑、烟蒂、玻璃、饮料包装盒(瓶)、农药瓶等垃圾进行清理、收集、保洁,要做到勤走、勤看,不留死角。
4、垃圾集中点、垃圾桶(池、房)的垃圾,每天至少收运一次以上,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运实行“桶装车载”、密闭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不抛、洒、滴、漏。
5、垃圾桶应摆放整齐,有盖且印制垃圾分类标志,垃圾桶、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每周至少擦洗一次,保持干净整洁;垃圾集中点、垃圾桶(池、房)周围无杂物、无零星垃圾堆放,做到车走地净。
6、生活垃圾及时转运,严禁裸露堆放,严禁焚烧垃圾,严禁随意倾倒垃圾。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 定期对道路上的沙石、泥土及沿线路肩杂草进行清理。根据甲方要求,适时组织对道路进行冲洗、洒水、降尘。
7、及时清理乱倒的少量建筑垃圾、装潢装修垃圾。
8、按规定和标准做好“牛皮癣”清理工作。
9、环卫车辆因发生故障等原因致使不能正常运转时,乙方应及时调配,确保垃圾及时收运。
10、负责做好市、县、乡、行政村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节假日、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11、负责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12、乙方须安排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如需外出应向甲方请假备案。
13、服务质量与管理的其他要求按照《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核办法》(本合同附件一)、《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标准及规定》(本合同附件二)、《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本合同附件三)执行。
14、乙方要建立环卫应急预案制度,对负责辖区范围内突发性事件、各项检查、突击整治、节假日、重大活动中的清理、清扫、清洗作业准备一支不少于 5 人的应急队伍,由甲方调配。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必须确保其人员及时到位。应急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用中,不另行追加。
六、检查、考评办法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承包区域进行生活垃圾治理服务,落实环卫人员福利、待遇。同时,甲方按《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核办法》、《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标准及规定》、《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承诺性条款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及环卫人员安全作业、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落实进行检查考评。
七、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上述检查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2、监督乙方劳动用工、工资发放、办理所聘人员相关保险等。
3、按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作业费用的支付方式,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承包经费(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4、协助处理因环卫作业而引起的矛盾纠纷,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对乙方管理人员及班组长的聘用有建议权,变更项目经理之前须征得甲方同意,同时享有对项目经理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如确需更换,应提前 20 天报告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项目经理的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更换前的项目经理,同时对乙方将予以贰拾万元的违约金处罚。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对乙方将予以肆拾万元的违约金处罚,甲方要求撤换的情况除外。同时,甲方认为乙方现任项目经理不能胜任本项目工作,并要求乙方予以更换的,乙方必须及时予以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处以贰拾万元的违约金处罚。
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业务主管人员,如确需更换,应提前 20 天报告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业务主管的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更换前的业务主管,同时对乙方将予以伍仟元的违约金处罚。擅自更换业务主管对乙方将予以壹万元的违约金处罚,甲方要求撤换的情况除外。同时,甲方认为乙方现任业务主管不能胜任本项目工作,并要求乙方予以更换的,乙方必须及时予以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处以伍仟元的违约金处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安排和组织的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确保保洁范围内的环境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2、安全生产
(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保证所有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如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持证上岗。
(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乙方要根据道路和公共场所的人流、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主动避开人流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5)环卫工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来车方向的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栏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清理机动车道上的成堆泥土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明显的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6)机械化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发现故障的应及时排除;清扫车必须有完好的喷水降尘装置;机械化车辆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司机必须穿反光衣;机械化车辆司机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礼让行车,注意行人安全。
3、员工劳动保障
(1)在工人和乙方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乙方应继续沿用各乡镇现有清扫保洁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得发生歇工等不稳定事件。
(2)乙方支付工人的正常工作工资(不含福利、加班工资)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工人的合理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调价方式给予工人工资相对应的调整。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
(3)乙方必须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用工,办理相关保险(含人身意外伤亡险)。
(4)乙方必须保障工人正常休息时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加班时间上限,并按规定及时发放加班工资和补贴。
(5)乙方与工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6)乙方必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工人保障的其它规定。
4、乙方人员配置、机械车辆配备、作业方案需报甲方备案,日常人员变动后,次日上报甲方,以便甲方在督查时核对。
5、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发生遗失、损坏及自然损耗的,要及时更换和维修。
6、乙方应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包括节假日、迎检、雨雪天气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并报甲方备案。
7、节假日、迎检、重大活动以及其他各类特殊情况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增加垃圾收集次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本项目服务期满前半年,甲方将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确定下一期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承包人。如乙方未能中标,其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和新承包人无条件做好交接手续,不得出现服务真空,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其未能及时完成交接手续所带来损失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作业质量问题的,甲方可在乙方的承包经费中扣减相应的费用。
2、乙方作业质量出现问题,自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甲方有权组织人员突击整改,所需费用从承包经费中扣除,并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3、承包期内,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作业标准、作业时间调整等,乙方无条件执行。
4、乙方不履行合约,不按规定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给甲方作相应的经济赔偿。被上级检查或暗访组发现的,第一次时甲方向乙方发出警告;第二次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第三次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依此递增。违约金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在乙方出现上述违约行为三次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无条接受。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出,同时移交完毕相关设施和用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3000元。
5、当年如有三个月乡考核平均得分在 75分以下,立即解除与中标公司承包合同,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公司应无条件撤出。
6、乙方必须积极参加中央和省、市、县等各级、各种类型的迎检和保障活动,落实甲方提出的各种环境卫生质量要求,遇有迎检活动,乙方须派出项目经理级别以上的人员到检查现场落实迎检工作。
九、合同的签订
乡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具体实施合同,明确服务期限、管理模式、风险防控、监督考核、费用承担、双方权利义务、考核考评、违约责任、资金拨付等相关内容。
十、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佰玖拾肆万伍仟肆佰伍拾壹元玖角柒分/年(¥1945451.97元/年);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承包经费1945451.97元。
2、合同与临淮岗乡政府签订。付款方式:采用半年付(县财政资金到位后)进度款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中标合同价款的 1/2 (以县财政资金实际拨付为准)。
服务费自乙方项目公司组建完成,各类人员、环卫基础设备配备到位,向甲方发出正式运营书面通知并取得甲方批准后正式运营之日起计付。
3、合同价款调价方式根据劳务工资上涨指数,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履约担保:
1、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94516元(大写:壹拾玖万肆仟伍佰壹拾陆元整),合同期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年度内如未发生违约行为自动转为下一年度履约保证金,如发生违约行为,乙方下一年度自行补齐扣除的履约保证金部分。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但乙方因违约而承担赔偿责任,不以履约保证金为限。由于乙方责任,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乙方退还。
十二、不可抗力
(1)如遇见不可抗拒力(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2)因上级政府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六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霍邱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招标文件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为1 年,自2021 年月日起至2022 年月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附表 1:霍邱县临淮岗乡人口统计表
附表 2:配备人数及岗位表
附表 3:环卫基础设备配备表
附件 1:《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核办法》
附件 2:《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标准及规定》
附件 3:《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
注:以上附表及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合肥鸿鹤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表 1霍邱县临淮岗乡人口统计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所辖村(居)个数 | 人口(万人) | |
行政村 | 居委会 | |||
1 | 临淮岗乡 | 16 | 4 | |
合计 | 16 | 4 |
备注:霍邱县临淮岗乡所有区域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总人口按 4万人计算,且不因乡镇人口数量变化调整而调整。实现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并逐步实行垃圾分类治理。
附表 2
配备人数及岗位表
专业工种 | 人数(人)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项目总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整体管理 |
保洁主管 | 1 | / |
驾驶员 | 4 | 每车 1 名驾驶员 |
保洁人员 | 乡区街道 24 人,村 56 人 | 负责全乡街区和村庄及周边道路保洁 |
备注: 1、招标要求中提供的配备人数及岗位为投标时配备的用工人数及专业工种的最低标准,乙方所报人员不得低于上述标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报价时:村庄环卫工人(兼职,人员名单由村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聘用)全部费用每月由中标供应商委托村委会代为发放;其他人员费用按人社部门规定执行。 3、乙方按核定的用工人数提交员工名单,每月定期按时发放工资、加班费、福利费,不得拖欠。服务期内,如发现驻场人员及人数与本表不符,每缺一名环卫作业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核减相应经费。如查实人数缺失达 30%以上,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变更项目经理之前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同时享有对项目经理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 4、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响应霍邱县脱贫攻坚政策,乡区环卫工人、村庄环卫工人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低保户、贫困户。且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接收各乡镇原有的保洁人员,除年纪过大、身体健康状况差的原因外不得拒收。 |
附表 3
环卫基础设备配备表
用途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垃圾压缩车 | 垃圾压缩车 | 2 | 辆 |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添置增加,具体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备。满足 80 吨/日垃 圾处理量的需求,垃圾日产日清。 |
垃圾收运车 | 三轮电动环卫作业车 | 7 | 辆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乡镇道路机扫车辆 | 5 吨及以上清扫车 | 1 | 辆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5 吨及以上洒水车 | 1 | 辆 | 以实际需求为准 | |
垃圾桶 | 240L | 600 | 个 | 每年及时更新补充,满足实际清洁需求 |
备注: 1、供应商拟自行投入本项目的环卫车辆不得低于本表要求(上表要求数量为供应商新购车辆数量),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将拟自行投入的环卫车辆配备到位。未按本条要求执行的,投标无效。如中标后逾期未按承诺将上述环卫车辆配备到位,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车辆油耗、折旧、保险、维修费等成本核算标准自行考虑,承担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并对安全等负全责。 3、为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上表自行投入配备各类环卫车辆。要求所有设备必须是新购置的,企业要提供购置发票以备查验(转租乡镇原有的设备除外)。服务期内,经考核环卫车辆达不到投标承诺的数量标准的,则按实际投入的数量支付服务费。 |
附件 1
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业质量,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考核体系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乡对保洁公司监督检查考核的监督管理体系:
乡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具体实施合同,明确服务期限、管理模式、风险防控、监督考核、费用承担、双方权利义务、考核考评、违约责任、资金拨付等相关内容。
二、监督考核内容
乡主要考核行政村人员配置、管理制度建设、现场作业质量、环卫宣传工作以及对物业公司管理、考核的工作落实情况等。应按照《霍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标准及规定》、《霍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第三方考评细则》,督查考核环卫作业服务公司环卫工作现场作业质量。
三、监督考核标准
乡按照《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业质量标准及规定》、《考核细则》对中标公司环卫工作现场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标准及细则规定仅作为参考,供应商对照以上标准和细则规范和要求自身保洁清运服务工作,具体实施细则以政府最终发布的红头文件为准。
四、考核方式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服务项目作业质量管理、检查和考核以行政村为主体,乡督查。乡负主体及直接责任,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乡政府建立对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机制,绩效挂钩,并将考核纳入负面清理管理。
乡政府对中标公司的考核内容为《考核细则》中的现场环卫作业质量情况部分,分值为 100 分。考核成绩每月一汇总,于次月 5 号前将上月月考核成绩审核统计,月考核成绩作为本乡向环卫作业服务企业核拨作业费用的依据。
五、乡对保洁公司的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附件《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根据考核成绩核拨我乡作业服务费用。环卫作业服务费用拨付标准如下:
1、月考评得分95(含95)分以上为优秀,乡政府按照既定补助金额100%补助当月保洁费用;考评得分85(含85)分—95(不含95)分为良好,按照95%比例补助当月保洁费用;考评得分75(含75)分—85(不含85)分为一般,按照85%比例补助当月保洁费用;考评得分65(含65)分—75(不含75)分为较差,按照75%比例补助当月保洁费用。65(不含)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65%比例补助当月保洁费用。
2、当年如有三个月所有乡镇考核平均得分在75分以下,立即解除与中标公司承包合同,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公司应无条件撤出。
六、本《考核办法》暂定一年,一年后根据运行情况适度予以调整。
附件 2
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标准及规定
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管理,细化保洁公司在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和焚烧等环节的作业要求,量化考核评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和焚烧等作业范围和内容
(一)作业范围:霍邱县临淮岗乡。
(二)作业内容:上述作业区域内所辖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乡镇街道垃圾清扫保洁,路肩除草、路边树枝修剪服务及绿化带保洁;田间地头、林区、进村村口及村民房前屋后、沟渠、水面等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处置;住宅小区垃圾清运;公厕、垃圾中转站的日常保洁、维护; 小广告清除;果皮箱、垃圾桶清掏与擦拭;环卫应急保障、重大活动环卫保障等。
(三)作业时间
1、乡(街道)驻地作业时间:乡镇驻地实行“白天全保洁”工作制。即每年 5 月—10 月,工作时间为每天 6:00—19:00,每天上午 7: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每年 11 月至次年 4 月,工作时间为每天 7:00—18:00,每天上午 8: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除人工清扫保洁外,主干道路要定时洗扫和洒水降尘,原则是路面无尘土飞扬。
2、村(社区)作业时间:实行普扫与日常捡拾保洁相结合的工作办法。上午 8:00 前完成作业区的普扫,18:00 前落实有人值守的巡回捡拾保洁。
3、县乡公路和农村道路作业时间:县乡公路和农村道路实行 8 小时“一扫全保”工作制。每天上午 8: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二、作业质量总体要求
(一)、清扫、保洁标准及要求
1.乡道路保洁
(1)路面保洁:道路清扫、保洁要做到“五净五无”的标准,即:路面净、便道净、墙根净、绿化净、排水明沟净,无垃圾、无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污泥秽水。每天要做到“一扫”和“一收集”,路面清扫垃圾不能一扫了之,必须收集后送至垃圾集中点。
(2)主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的零星少量建筑垃圾每周至少清理一次。
(3)路肩除草:路肩杂草不得遮挡路肩状况、警示桩、警示牌、里程碑等。路肩除草宽度不少于1.5米,杂草不高于5厘米,要保证路肩状况、警示桩、警示牌、里程碑清晰可见。每年4-10月,每月一次,11月至次年3月清除1-2次。
(4)道路路面、人行道、路沿石、树池、广场、公园、公交站台路面、绿地、绿化带、花坛内垃圾、景观水池等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和漂浮物打捞工作,区域内的“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果壳箱、垃圾桶、清运车辆清洗保洁以及道路清洗。
2.街道、村庄保洁
(1)道路清扫保洁:保洁要达到无果皮、无塑料袋、无纸屑、无灰尘、无污水,要及时清理影响整治的砖头石块石子等杂物和零星垃圾。
(2)住户(商铺)门前保洁、管理: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每日对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水污物等。
(3)绿化带保洁:及时清理绿化带上的砂石、泥土、果皮、塑料袋、纸屑、饮料包装盒等垃圾,随时保证绿地整洁,植被上无悬挂物。
(4)巷道保洁:确保每条巷道都有人管理,要求每条巷道路面干净整洁,巷道内墙体无乱画、乱贴等现象。
(5)村庄保洁:村庄清扫保洁应达到“五无五净”标准(即:路面净、便道净、墙根净、绿化净、排水明沟净;无垃圾、无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污泥秽水)。每天对村庄内的道路、河塘等公共场所进行保洁管理,保证清扫的路段、道路两边无垃圾堆积,定期清理垃圾桶内垃圾,做到及时清理。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散发、乱吊挂等非法广告做到及时制止和清理。
(6)小区垃圾运输处置:各小区将小区内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运至指定地点,保洁公司对小区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7)水面保洁:对区域内的沟渠河塘实行保洁:①水面无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岸边不得有悬挂垃圾。②水面拦截设施内聚集的垃圾应及时清捞,滞留时间不得超过一周。③河堤、护坡、岸边无暴露垃圾,无堆放废弃物。④清捞的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处理场所,做到一周一清。
(8)田间地头保洁:对区域内的田间地头实行保洁。地面不得出现塑料袋、饮料瓶、果皮等生活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堆积现象,要长期保持田间清洁。
(9)绿化带管理: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各类生活垃圾。
(10)垃圾桶保洁:责任区域内的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容器保持整洁完好,周围无杂物、无零星垃圾堆放,保持干净整洁。
(11)广告牌、牛皮癣保洁和管理:对区域内的所有牛皮癣、广告纸、乱涂写及时发现及时清理。①每日一查,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减少“牛皮癣”滞留时间。②要根据不同墙体颜色,按照“相似、相近、力争相同”的要求,反复调试,最大限度将污染处恢复原状。③清理非法涂写要按照“一刮、二铲、三粉刷”程序操作,粉刷厚度以覆盖不泛出为原则。④墙体清除必须使用无毒无害环保材料,确保质量;金属物件清除必须使用相同颜色油漆处理;石质材料应采用打磨清洗,不得滥用涂料或油漆;木质材料应先打磨再油漆。
(12)公共厕所管理:公共厕所应保持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不能有积水、尿垢、污物、异味等;公厕内管道完好,墙壁、门窗、卫具、灯具干净整洁;公厕内应进行消毒,不滋生蚊蝇。
(13)对道路两旁散落的少量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的管理:
①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保证不扬尘、不抛洒。
②对倾倒在道路两旁的建筑装潢垃圾要及时收集、处理。
③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14)公共设备、设施巡查报告;
(15)对生活、建筑垃圾污染路面现象进行规劝、制止,及时报告乡镇(开发区)进行查处等;
(16)完成临时性、阶段性、重大时机等突击性工作任务;遇重大活动或节假日,须按业主方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17)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定期和不定期演练,以便应对突发性事件。
3.环卫人员作业规范
(1)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人数配备环卫保洁员,购买意外保险;清扫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并有明显的所属单位标志,服装有反光安全标志。
(2)清扫保洁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到位,不得擅自离(脱)岗,不得聚集闲谈,不得无故与人争吵。
(3)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
(4)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不许有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5)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不打人。
(6)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劳动法》依法用工。
(7)车辆中转、停放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8)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文明作业。
(9)作业及管理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的指导、督查、考核。
4.清扫保洁文明作业要求
(1)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应控制扬尘,车辆要靠边停放,不得妨碍交通通行,清扫积水时注意不使污水飞溅过往行人。
(2)清扫保洁时遇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应以文明、礼貌用语提醒劝阻。
(3)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摆放整齐,每日定时擦洗,并保证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周围应整洁,无垃圾,无污水。蝇蛆孳生季节,应每天消杀。
5.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质量要求
(1)保洁员应将清扫收集的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堆乱倒,严禁私自填埋或焚烧生活垃圾。
(2)禁止将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运输处理。
(3)垃圾清运干净,做到日产日清。遇有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天气等可适当延长清运时间,但不得出现垃圾外溢现象。
(4)收集过程中,杜绝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垃圾收集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垃圾桶及时归位,确保垃圾桶周围干净整洁,无散存垃圾和污水。
(5)密闭运输,无抛、洒、滴、漏等现象,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限、超高运输。
(6)清运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污垢、无外露车外的垃圾;环卫车辆及垃圾桶应标识清晰,定期清洗,保持车体桶体干净。
(7)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车辆运输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和交通拥堵区;车辆应定期保养维护,并做好行车记录。
6.垃圾转运处理工作质量要求
(1)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按手册要求完成生活垃圾的进站、卸料、压缩和转运。
(2)进入垃圾中转站处理的垃圾应是居民生活垃圾,严禁建筑、工业、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进入中转站。
(3)进站垃圾应及时转运,不得在站内积存,不得污染周边环境;所有垃圾必须送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随处处置。垃圾转运处理中应做到密闭运输、杜绝遗撒及垃圾粘挂现象,转运途中杜绝遗撒垃圾渗沥液。
(4)应及时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站内地面无渗滤液积存;转运站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
(5)垃圾中转站内场地有专人管理,中转站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不得露天堆放垃圾;场区、门前三包范围及进站车辆等候区等周边区域环境卫生应整洁,无白色污染、无污水积存等现象。
(6)垃圾中转站应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收集等设施;站内应做好除尘、除臭,墙壁应无污垢;垃圾中转站内压缩设备应干净,无污垢,无吊挂垃圾;蝇蛆孳生季节,应每天消杀。
(7)具有完备的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满足作业要求。
(8)具有完备的设备台帐、维护保养、日常运行记录和垃圾处理数量、去向的统计资料。
(9)如用垃圾压缩车直接转运垃圾参照上述标准。
7.环卫设施设备及车辆管理质量要求
(1)配备的环卫设施设备和车辆满足环卫保洁工作要求。
(2)建立环卫设施设备和车辆使用台帐,实行运行记录制度。
(3)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保持车况良好。
(4)所有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不得乱停乱放,作业车辆每班作业后及时进行清洗保洁。
(5)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服从交通指挥,严格按车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车辆作业安全。
附件 3
霍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第三方考评细则 | |||||
乡镇(开发区)名称: 得分: | |||||
指标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分值细化及扣分标准 | 评价结果 | ||
考核方式 | 扣分 | ||||
作业管理(10分) | 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制度完善,责任明确 | 1、环卫作业人员严格遵守《霍邱县临淮岗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标准及规定》的作业时间; | 资料报送 | ||
2、清扫作业和保洁作业合理衔接无空缺; | 资料报送 | ||||
3、组建应急队伍 | 资料报送 | ||||
4、保洁员工作时间不离岗、不串岗; | 资料报送 | ||||
5、中标公司管理及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 |||||
保洁人员及环卫设施(20分) | 严格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配备环卫工人(3分) | 未提供环卫工人人数有效证明材料的扣2分(包括社保证明、上个月工资证明、意外保险等)。 | 资料报送 | ||
每少一名环卫工人的扣0.2分,扣完为止。(招标合同对环卫工人人数有要求) | 资料报送 | ||||
按要求配备安全反光衣(1分) | 保洁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反光衣作业、佩戴安全标志的,发现一人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按要求配备垃圾转运车、清扫车、洒水车、垃圾收集车(4分) | 无证件齐全且符合标准的垃圾转运车或未经住建局统一安装GPS的扣4分。 | 资料报送 | |||
无证件齐全清扫车的扣2分。 | 资料报送 | ||||
无证件齐全洒水车的扣2分。 | 资料报送 | ||||
垃圾收集车未按合同配备的扣2分(提供采购清单)。 | 资料报送 | ||||
垃圾桶配备合理。每个行政村设置1组以上四分类公共垃圾桶,其他公共垃圾桶按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至少两个一组进行设置,所有公共垃圾桶必须有盖,并在显著位置印制垃圾分类标志(7分) | 垃圾桶破损、污垢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垃圾桶未按合同要求配备的扣1分(提供采购清单)。 | 资料报送 | ||||
村内无四分类公共垃圾桶的每个行政村扣1分。(放置在中心村、人员聚集地方等) | 现场考评 | ||||
未按垃圾分类要求摆放垃圾桶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每处至少放2个垃圾桶) | 现场考评 | ||||
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无盖的每个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未在垃圾桶上印制垃圾分类标志的每个扣0.1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无露天垃圾池、垃圾房,垃圾中转站)(符合卫生标准)(3分) | 发现一处露天垃圾池或垃圾房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垃圾中转站秩序混乱、污水横流、气味难闻、墙面污垢等影响周边环境的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垃圾中转站未使用而堆放垃圾的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中转站未定期消毒扣1分。(查看台账) | 现场考评 | ||||
公共厕所卫生达标(2分) | 公共厕所被锁住未开放,扣2分。 | 现场考评 | |||
未保持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存在积水、尿垢、污物、异味等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公厕内管道破损,墙壁、门窗、卫具、灯具等损毁、不整洁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公厕内蚊蝇滋生,未通水,未消毒处理的发现一次扣2分。(查看台账,查看消毒记录) | 现场考评 | ||||
垃圾转运及清扫(10分) | 垃圾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10分) | 每天至少往垃圾发电厂转运生活垃圾一次,且达到最低标准吨数,未转运的一天扣2分,扣完为止。 | 资料核查、现场考评 | ||
车辆未封闭运输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基本上停在中转站) | 现场考评 | ||||
乡政府驻地每天至少使用垃圾清扫车清扫一次,发现未按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造成抛洒,污染路面,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车辆车容不整洁,有污染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车况差、脏等明显影响美观的) | 现场考评 | ||||
保洁效果 | 1、达到“五净五无”的标准,即:路面净、便道净、墙根净、绿化净、排水明沟净,无垃圾、无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污泥秽水;2沟边、塘边、河边无垃圾,水面无漂浮垃圾;3、公共绿化带、花坛内无暴露废弃物、无杂物堆积、无乱拉挂、乱贴乱画,非法广告(40分) | 8分 | 发现一处道路旁边有临时性垃圾堆放点的扣2分,扣完为止。(如乡镇街道及道路、从乡镇到村中途的国、省、县、乡村道路等) | 现场考评 | |
8分 | 垃圾桶周围散落垃圾较多或有成堆生活垃圾的每处0.5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8分 | 农户房前屋后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4分 | 沟边、塘边、 河边有生产生活垃圾或水面有生产生活垃圾漂浮物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4分 | 道路两侧绿化带、公共花坛内有生活垃圾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生活垃圾堆积或成片) | 现场考评 | |||
4分 | 乱丢废弃物、杂物的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遗弃不用的东西未放在垃圾桶内及指定地点,如不要的旧衣服、家具等) | 现场考评 | |||
4分 | 每发现一处非法内容广告、破损广告(乱涂乱画、乱贴乱挂),影响美观,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1、垃圾入桶(箱),垃圾日产日清;2、严禁把垃圾扫入边沟或私自填埋、焚烧生活垃圾(15分) | 5分 | 发现一处私自填埋、焚烧生活垃圾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10分 | 发现垃圾桶满溢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现场考评 | |||
文明指数和群众满意度(5分) | 做到群众满意,无投诉、无通报、无新闻媒体曝光等。(5分) | 受到上级督查批评或通报的每次扣5分。 | 资料查询、现在查验 | ||
经媒体曝光,造成影响的一次扣5分。 | 资料查询 | ||||
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督查考评等活动中受到通报或批评的每次扣2.5分,扣完为止。 | 资料查询、现场查验 | ||||
受到县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督查批评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资料查询、现场查验 | ||||
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资料查询、现场查验 | ||||
总计 | |||||
注:95(含95)分以上优秀,85(含85)分—95(不含95)分为良好,75(含75)分—85(不含85)分为一般,65(含65)分—75(不含75)分为差,65(不含65)分以下为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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