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原贡江新区7号安置地二号地块棚改安置房建设预中标结果
于都县原贡江新区7号安置地二号地块棚改安置房建设预中标结果
[于都县]于都县原贡江新区7号安置地二号地块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关于于都县原贡江新区7号安置地二号地块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重新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公告
[2021-04-22]
关于于都县原贡江新区7号安置地二号地块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重新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公告
一、重新抽取时间
于都县原贡江新区7号安置地二号地块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于2021年3月22日取消了原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为加快招投标工作进度,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6〕19号)精神,现定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10:00到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重新开标抽取本项目中标候选人,重新抽取截止签到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10:00,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签到并参加重新抽取中标候选人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重新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招标人将在第一次开标经择优委员会择优确定的剩余6家投标人中重新抽取选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择优确定的剩余6家投标人分别为发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重新抽取的有关要求
2.1投标人要求:6家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及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和3个以上(含3个)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的原班人员,如投标人原投标拟派人员中在2021年4月29日之前有在建项目或离职等情况的,不得参与重新抽取,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不需要再次递交相关投标文件,本次重新抽取的投标文件默认为本项目第一次开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
2.2重新抽取开标现场要求:①参加重新抽取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建造师本人,且需携带本项目重新抽取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投标时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因其原保函有效期即将到期,因此还需在本次抽取签到时提供承诺书:如获中标,保证在中标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银行出具的原投标保函有效期延期证明或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新的银函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
若上述材料不齐全,则视为不符合重新抽取要求,无资格参与重新抽取。
三、其它事项
重要提示:招标人仍将对重新抽取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严格的标后核查,请各投标人在参与重新抽取前认真把握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重新抽取资格要求,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可自动放弃重新抽取资格,招标人不予以追究责任。重新抽取中标候选人后,如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本工程有围标、串标或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招标投标过程防控工作说明(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都县贡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华程********61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龚熙云151*****027
招标监督单位:于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单位电话:****-*******
****************7.pdf">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招标投标过程防控工作说明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pdf
2021年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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