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中标结果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中标结果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
原项目编号:2020BFDBZ02587
原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0BFDBZ02587
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
“四、报价要求及支付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不得超过80%。费用包含与本项目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有关的各项服务及服务中涉及到的材料消耗、车辆、人员、维保、验收、培训、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费用。
(2)最终结算价为本项目工程结算审定价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算得出的基准价乘以中标费率。
(3)支付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合同由联合体双方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及第三方复核费用由招标人统一支付给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非牵头方根据合同规定的项目进度及付款比例与牵头单位自行结算。
”,
现变更为
“四、报价要求及支付说明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且不得超692万元。费用包含与本项目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有关的各项服务及服务中涉及到的材料消耗、车辆、人员、维保、验收、培训、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费用。
(2)支付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合同由联合体双方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及第三方复核费用由招标人统一支付给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非牵头方根据合同规定的项目进度及付款比例与牵头单位自行结算”。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___ □单价:___ t费率: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定价:___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t有,最高投标限价为80% □有,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
7.7.1 | 履约保证金 | (1)形式:t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t银行保函 t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2)金额: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叁拾万元; (3)退还: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无息退还。 (4)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5)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
10.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本项目收取定额招标代理服务费:肆万玖仟元。 |
”,
现变更为“
3.2.3 | 报价方式 | t总价: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单价:___ □费率:___ □定价:___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t有,最高投标限价为692万元。 □有,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
7.7.1 | 履约保证金 | (1)形式:t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t银行保函 t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2)金额:中标价的10%; (3)退还: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无息退还。 (4)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5)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
10.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费[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
”。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
一、投标函
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我方已仔细研究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招标文件,在考察工程现场后,
愿意以%的投标费率(含税),
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监理。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双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_____年_ _月_ ___日
”,
现变更为“
一、投标函
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我方已仔细研究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招标文件,在考察工程现场后,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含税),
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监理。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双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_____年_ _月_ ___日
”。
二、招标文件延期内容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10 :30”,现延期到“2020年11月27日10 :30 ”。
2.原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7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肥东县县政府7号楼
联系人:梁方周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
原项目编号:2020BFDBZ02587
原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DBZ02587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里第一条项目概况。“管道调查和检测概算3933.93万元”。
问:能否说明一下管道调查的长度和管道检测的长度?河道及附属部分检测的面积或体量是多少?
答:本次检测管道长度共计约562km,其中雨水管道约341.6km,污水管道约220.4km。大寨河治理长度约0.56km。
2.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招标文件第P47页和P51页,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之一;2015年1月1日以来测绘负责人具有下列业绩(须在该业绩中任职测绘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之一:(1)地下管网(线)探测;(2)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建设;(3)雨水或污水管线安全隐患排查;(4)管网混接点排查;(5)地下管线普查监理或地下管线普查第三方复核; (6)雨污混接调查监理或雨污混接调查第三方复核;且单个合同中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
因地下管线(网)普查为地下管线(网)探测的另一种叫法,请问:地下管线(网)普查业绩是否可以作为加分业绩?
答: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肥东县县政府7号楼
联系人:梁方周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
原项目编号:2020BFDBZ02587
原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DBZ02587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46页投标人资质、资格认证中打分项第3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问:因该招标文件拟招标的对象为相关服务类企业(监理、测绘),并非为承担基本建设工程的建筑安装等施工生产类企业。对于施工生产类企业,除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外,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而对于工程服务类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颁发企业资质、营业执照证书,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该打分项不适宜工程服务类企业,建议取消该打分项。
答:详见变更部分。
2.招标文件P46页人员资质、资格、认证中打分项第1条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得2分。
问:该打分项对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大部分从事市政工程建设的总监本身监理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职称也为市政公用工程,本招标文件要求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我们认为主要是考核总监是否具备综合能力,本着更多范围充分竞争的原则,建议本条修改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职称专业为市政工程的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的得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3.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招标文件第P86-P87页,投标函中,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需要联合体双方盖章,请问下方关于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账号及开户行信息是联合体双方都填写还是只填写牵头单位的信息,请予以明确。
答:只填联合体牵头方的信息。
4.因本项目的测绘监理负责人涉及对管网的管网调查与检测监理、智慧排水管理系统建设监理,但在此过程中,需要测绘负责人不仅具备测绘相关知识,应对其过程中涉及到的物探、管道检测、地理信息系统相关知识均有要求,故此处的测绘负责人限定为测绘工程师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存在限定性。
①招标文件第21页中,测绘负责人资历要求“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测绘工程师资格”。
②商务标评分项“人员资质、资格、认证”中的“3.测绘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得2分。”
建议:
①将招标文件第21页中,测绘负责人资历要求“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测绘工程师资格”。改为“测绘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或物探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②将“3.测绘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得2分。”改为“3.测绘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物探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 。
答:详见变更部分。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
“
测绘负责人 | 1 | 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测绘工程师资格。 |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非牵头方配备 |
”,
现变更为
“
测绘负责人 | 1 | 测绘(或物探)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非牵头方配备 |
”。
2.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投标人资质、资格、认证 | 0-6分 |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得2分。 2.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由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认证的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得2分。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以上1-3项合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
人员资质、资格、认证 | 0-8分 | 1.拟派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得 2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 3.测绘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得2分。 以上1-3项合注:(1)同一人具有多项资格或职称不累计得分; (2)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如为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0-6分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1≤合格<3分;3≤良好<5分;5≤优秀≤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质、资格、认证 | 0-4分 |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得2分。 2.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由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认证的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得2分。 以上1-2项合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
人员资质、资格、认证 | 0-8分 | 1.拟派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满分2分。 2. 拟派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得2分,满分2分: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 (2)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职称专业为市政工程)。 3.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满分2分。 4.测绘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或物探)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满分2分。 以上1-3项合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如为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0-8分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1≤合格<3分;3≤良好<6分;6≤优秀≤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三、招标文件延期内容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10 :30”,现延期到“2020年11月25日10 :30”。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17 :30”,现延期到“2020年11月19日17 :30”。
3.原答疑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17 :30”,现延期到“2020年11月15日17 :30”。
4.原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7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肥东县县政府7号楼
联系人:梁方周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0BFDBZ02587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公示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青岛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柒拾伍万元整(¥*******.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辉,韩俊,王永,王平扬,王敦红,管董礼,王静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2月01日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
合同编号: | 2020BFDBZ02587-002 |
合同名称: |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 |
项目编号: | 2020BFDBZ02587 |
项目名称: |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及第三方复核 |
招标人(甲方): | 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中标人(乙方): | 青岛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所属地域: | 安徽省 |
所属行业: | |
合同金额: | 475.0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年04月19日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22日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成交公告: |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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