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1CG2021HW0091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生化试剂及电解质试剂2年用量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三和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69号CBD广场写字楼402室 中标金额:*******.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肌酐测定试剂盒 品牌(如有):利德曼 规格型号:160ML(R1:60mL×2;R2:40mL×1) 数量:192盒 单价:3.78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常艳林、王祚苗、吴成斌、郑达礼、张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244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芜湖科星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的;或加注星号(“*”)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未提供仪器原厂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330室,联系电话:185*****20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赭山东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F幢3210 联系方式:王炀185*****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炀 电话:185*****2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标供应商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