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中心城市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中心城市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洛阳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就副中心城市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洛采竞磋-2021-24号
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1)0203-1号
2、项目名称:副中心城市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财政资金*******.28元
5、交货期:30日历天
6、服务期:长期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日期及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5日
三、竞争性磋商信息:
3.1竞争性磋商时间:2021年4月22日上午9:05
3.2竞争性磋商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3.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王红松(评委主任)、郭鹏飞、孙晓冬(业主代表)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兴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00元
交 货 期:30日历天
服务期:长期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五、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七、成交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法:
采购人: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中段228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名称:洛阳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2室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
监管部门信息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1年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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