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电商产业园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宣城市电商产业园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宣城宛陵城市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
项目名称 | 宣城市电商产业园EPC项目 |
项目编号 | XCS-GC-GK-******* |
开标时间 | 2021年4月22日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溪路、安徽省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00元;施工费报价:********0.00元 总工期(交货期):1095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设计负责人:蔡芝明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0 施工负责人:陈洋洋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064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企业设计业绩:龙兴家园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江苏省金湖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一期规划与施工图设计) 其他: 企业设计奖项: 1、中建产业基地被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2、滨湖集团S1401#地块规划及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被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企业施工奖项:北京师范大学宣城学校建设项目综合体获得2020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 项目负责人奖项: 设计负责人奖项: 1、滨湖集团S1401#地块规划及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被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2、泗县“清水湾-景苑”棚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被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开盛津城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二期后勤中心三楼(致和路与宣酒大道交叉口)、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00元;施工费报价:********0.00元 总工期(交货期):1095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设计负责人:毛振海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4 施工负责人:潘定清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2*****140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企业设计业绩: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其他: 企业设计奖项: 1、合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被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2、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区项目二期工程内科病房大楼被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设计负责人奖项: 1、合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被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2、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区项目二期工程内科病房大楼被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星隆国际广场22#8楼、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8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00元;施工费报价:********0.00元 总工期(交货期):1095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设计负责人:刘斌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7 施工负责人:张睿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043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企业设计业绩:宁阳县高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PC)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宁阳县高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PC) 其他: 企业设计奖项:芜湖火车站东广场汽车客运站被评委2019年度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建筑)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5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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