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2021年第二批财政扶贫项目店集村贡米加工厂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潘集区2021年第二批财政扶贫项目店集村贡米加工厂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F*******
二、项目名称:潘集区2021年第二批财政扶贫项目店集村贡米加工厂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驰合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K座411、413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贰拾玖万玖仟元整(¥:2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潘集区2021年第二批财政扶贫项目店集村贡米加工厂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如有)等全部工程内容。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逢惠(组长)、张宏莲、陈德清(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衷心感谢各投标人对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各投标人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淮南市泥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淮南市泥河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九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壹代城19号楼一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德清、樊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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