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

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
项目法人: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项目地址:位于瑶海区龙岗路与滨河路交口东北角
立项批文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合肥市博物馆项目立项的复函项目审批单位: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21-03-04 14:53:47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博物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博物馆项目立项的复函》(合发改社会[2020]1084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nbsp&nbsp&nbsp&nbsp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FBZ00345 &nbsp&nbsp&nbsp&nbsp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nbsp&nbsp&nbsp&nbsp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BFFBZ00345&nbsp&nbsp&nbsp&nbsp2.5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瑶海区龙岗路和滨河路交口东北角地块。&nbsp&nbsp&nbsp&nbsp2.6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62亩,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陈列展览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藏品库房、业务研究用房、教育活动用房、行政办公用房、设备用房等及给排水、供配电、网络通讯、道路、景观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nbsp&nbsp&nbsp&nbsp2.7 项目投资估算:约7.99亿元&nbsp&nbsp&nbsp&nbsp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nbsp&nbsp&nbsp&nbsp2.9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总承包&nbsp&nbsp&nbsp&nbsp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nbsp&nbsp&nbsp&nbsp2.11 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12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2)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博物馆建筑设计业绩。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3.7本项目接收境外投标人参与投标,如境外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接受联合体投标,须与境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境内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中牵头方须至少满足投标人资格3.1、3.2、3.3、3.6,联合体中非牵头方须至少满足投标人资格3.1、3.6。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不适用)。3.9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06日09:00至2021年04月13日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nbsp&nbsp&nbsp&nbsp(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nbsp&nbsp&nbsp&nbsp(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nbsp&nbsp&nbsp&nbsp(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288、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9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蜀山区聚云峰路与天鹅湖路交口
邮编:230000
联系人:汪炜
电话:63509953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88、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31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nbsp&nbsp&nbsp&nbsp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打印。&nbsp&nbsp&nbsp&nbsp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1914107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5175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4001468608059666888-207578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

原项目编号:2021BFFBZ0034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招标文件补疑5

2021BFFBZ0034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 本项目招标概算是1250万元,报价方式为定价固定费率90%,计算为1250*0.9=1125万元,招标文件P94中“暂定合同价1147万元”,请问唱标信息中的“投标报价”怎么填写?

答: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内容,建议填写“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招标文件P81建筑密度是21.39%,请问能否突破21.39%?最大可以做多少?

答: 仅供参考,请自行考虑,最终以市自规局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3. 如提交多媒体文件,开标现场是否会播放?。

答:本项目无需提交多媒体文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蜀山区聚云峰路与天鹅湖路交口

联系人:汪炜

联系方式:6350995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1年4月12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

原项目编号:2021BFFBZ0034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招标文件补疑4

2021BFFBZ0034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 招标文件要求建筑密度指标如下:


问题:项目建议书要求建筑密度不宜大于40%,请问建筑密度是否可以做到21.39%~40%之间?

答:仅供参考,请自行考虑,最终以市自规局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2. 招标文件要求机动车停车位500辆,


问题:在不考虑机械车位的情况下,根据地下建筑面积推算,地下约可停158辆,那么地上需预留342辆车位的占地面积(按25估算约8550平方米),其占地面积接近建筑本身的占地面积,相对比较大,是否可接受多层机械停车?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在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的前提下,请投标人创新设计停车空间。

3. 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博物馆项目,获得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银奖,且项目负责人为获奖人员第一个序列人员,是否可以按照评分标准中的:二等奖的每个得1.5分。

答: 中国建筑学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大奖”金奖、银奖等同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级设计奖项荣誉的一等奖、二等奖。

4. 项目负责人业绩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签字处是手签字体,为了更好辨识。请问是否需要提供关于此手签字体为项目负责人的单位承诺?

答:以评标委员会可以辨识的原则,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关于此手签字体为项目负责人的单位承诺。


5.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其中包括: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我公司在近三年内有重大设计问题被法院认定有设计缺陷并处罚金,但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并未体现,请问是否满足投标文件要求?

答:招标文件中约定:“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6. 招标文件后附投标文件格式中“评审因素索引表”,由于电子标制作的内容是分开上传的,没有统一的页码,此表是否可不制作?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7. 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写明:合同协议书、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如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请问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协议书和完成的证明文件中未体现出名字,但是在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中有直接写明工程负责人的名字,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是否认可为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答: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不能反映评审因素(如如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须同时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8. 合同协议书中项目名称中含有“博物馆”字样,有三审合格证书,但因项目目前在建设中还未建成,不在国家文物局2020年发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的通知》(文物博发〔2020〕9号)中的附件(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内的,此类博物馆是否按招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是否给予认可?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博物馆业绩予以认可:

(1)本项目中要求的博物馆是指在国家文物局2020年发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的通知》(文物博发〔2020〕9号)中的附件(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内的博物馆。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为便于评审,投标文件中建议同时提供相关业绩中博物馆在此名录中的截图。

(2)不在国家文物局2020年发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的通知》(文物博发〔2020〕9号)中的附件(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内的博物馆。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须提供相关业绩中博物馆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9. 招标文件P87-89中的“(五)人员配备要求”

上述人员中,除了项目负责人,其他的人员包含“项目总协调人、专业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供配电)、专业负责人(景观)、专业负责人(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智能化)、专业负责人(概算)、BIM小组组长、BIM专业负责人(建筑)、BIM专业负责人(结构)、BIM专业负责人(暖通)、BIM专业负责人(给排水)、BIM专业负责人(供配电)”共计16人,在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交人员清单和人员相关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答:项目负责人作为资格审查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5;其他人员非资格审查项,中标后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由招标人进行核查,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10. 招标文件P46-P48的投标人荣誉和项目负责人荣誉: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博物 馆或公共文化场馆类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国家级设计奖项荣誉:一等奖的每个得 2 分,二等奖的每个得 1.5 分,三等奖的每个得 1 分,满分 5 分。 ”

“ 项目负责人所参与的博物馆或公共文化场馆类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国家级设计奖项荣誉:一等奖的每个得 2 分,二 等奖的每个得 1.5 分,三等奖的每个得 1 分,满分 5 分。”

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不是以一二三等奖区分,而是金奖或银奖区分,一般可将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奖”同等于“一等奖”,请问上述评分中,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奖”是否可以按照一等奖参与评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奖、银奖等同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级设计奖项荣誉的一等奖、二等奖。

11. 招标文件P46中投标人业绩备注中“(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招标文件P47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的备注“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2)业绩需在项目负责人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如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2010前部分项目,因部分地区还没有图审,且年代久远,难以找到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但该博物馆已经建筑投入使用,其在在国家文物局 2020 年发布的《关于公布2019 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的通知》(文物博发〔2020〕9 号)中的附件(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内,是否仅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即可?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的:“(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现变更为:“(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12.是否需要现场讲标?如需讲标,有何具体要求?

答:本项目无须现场讲标。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蜀山区聚云峰路与天鹅湖路交口

联系人:汪炜

联系方式:6350995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1年4月9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

原项目编号:2021BFFBZ0034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招标文件补疑3

2021BFFBZ0034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里面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1141平方米,但我们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图片放线CAD图纸,坐标点红线面积是约为121.8亩,但是YH06-G-01-01地块面积约37870左右,与招标文件的用地相差3200平方左右,用地面积是以哪个为准,能否提供CAD用地图纸?

答:招标文件及附件规划用地面积仅作为参考,最终以市自规局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CAD用地图纸暂无,请投标人自行参考相关文件。

2. 用地西侧跨越南淝河大桥的桥墩现落在滨河路上,请提供大桥的准确资料(起坡位置、桥墩 位置、桥体坡度高度等)。

答:暂无,请投标人自行参考相关文件。

3. 因涉及到建筑和城市的空间关系,请提供周边地块城市规划资料,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限高等。

答:暂无,请投标人自行参考相关文件。

4. 现网上找到的合肥市地铁线路规划均有差异,能否提供准确的轨道交通规划图?

答:暂无,请投标人自行参考相关文件。

5.招标文件P80页写明“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但控规指标中并未明确限高,请建筑高度是否可以超24米?


答:仅供参考,请自行考虑,最终以市自规局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蜀山区聚云峰路与天鹅湖路交口

联系人:汪炜

联系方式:6350995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1年4月2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

原项目编号:2021BFFBZ0034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招标文件补疑2

2021BFFBZ0034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 2009年以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工行优秀行业奖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官网中没有发布公告,是否提供证书或者奖状即可?

答:2009年及以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提供证书或奖状扫描件,予以认可。2010年及以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 是否接受境内联合体单位投标?

答:不接受境内单位与境内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P4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博物馆或公共文化场馆类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国家级设计奖项荣誉”,招标文件P47“项目负责人所参与的博物馆或公共文化场馆类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国家级设计奖项荣誉”,招标文件P89页指出“公共文化场馆类建筑业绩包含: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创新馆、纪念馆、文化中心、图书馆、规划馆、档案馆、剧院、会议中心及各类展览馆”,请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公共文化场馆类建筑”获奖是否指P89页所列公共建筑获奖?

答:公共文化场馆类建筑是指: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创新馆、纪念馆、文化中心、图书馆、规划馆、档案馆、剧院、会议中心及展览馆。

4. 一般会展建筑包含有会议中心、展览功能,请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公共文化场馆类建筑”是否包含会展建筑?

答:“公共文化场馆类建筑”不包含会展建筑。

5. 有些博物馆早期的名称是博物馆,现改名为博物院,这两者是否可以认为是相同?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博物馆业绩予以认可:

(1)本项目中要求的博物馆是指在国家文物局2020年发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的通知》(文物博发〔2020〕9号)中的附件(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内的博物馆。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为便于评审,投标文件中建议同时提供相关业绩中博物馆在此名录中的截图。

(2)不在国家文物局2020年发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的通知》(文物博发〔2020〕9号)中的附件(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内的博物馆,。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须提供相关业绩中博物馆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6. 请问提交的成果文件是否可以提交多媒体演示文件?

答:投标时无须提供多媒体演示文件。

7. 招标文件第第10页,第11页:以下两处描述不一致,请明确保证金银行转账的账户。


答:保证金转入的开户行银行及账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8. 招标文件第11页,非加密文件的递交,是否影响本次投标的评审结果。

答:非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


9. 招标文件第22页,此处请明确: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答: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无相关要求。

10. 招标文件第23页,第(3)种情形,承诺书是否有规定格式。

答:承诺函格式请投标人自拟。


11. 第2、3项内容,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中,没有,此处是否可以空白;12-15项,技术方案是否必须分成四个文件?

答:“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及“投标(响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投标人可自行编辑。技术方案可以分成四个文件编辑。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蜀山区聚云峰路与天鹅湖路交口

联系人:汪炜

联系方式:6350995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1年3月26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

原项目编号:2021BFFBZ0034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BZ0034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 用地CAD图纸

答:请参考招标文件附件。

2. 合肥市控规图纸

答:请参考招标文件附件。

3. 地块街坊详规图纸

答:请参考招标文件附件。

4. 地块周围城市设计文件(技术标要求沿街立面图)

答:请参考招标文件,本要求是指本博物馆所在地块沿街立面,本地块仅有本博物馆建筑。

5. 设计方案文本电子版可否使用PDF等格式?

答:可以。

6. 电子文件提交形式?

答: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7. 明标还是暗标?文件包装形式?

答:本项目为明标,不要求提供纸质设计方案。

8. 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是否可重复?

答: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业绩可以分别计分。

9.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的资料,是否能用国家备案部门备案过的合同备案表来证明?

答:合同中未能体现的内容,可通过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体现,如上述证明资料均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10.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文件是否可采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答: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11.同一项目,企业获奖和项目负责人获奖是否均可采用?

答:可以。

12.人员配备:“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具有国家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院士(不限专业)得 2 分”。若无国家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院士,为项目配备人员中具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是否亦可得2分?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13.博物馆是征集、典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文化遗产的实物的场所。请问民族文化展示馆、丝绸档案馆、工业展览馆、园艺博览会展馆等是否均可算入博物馆业绩?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博物馆业绩予以认可:

(1)本项目中要求的博物馆是指在国家文物局2020年发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的通知》(文物博发〔2020〕9号)中的附件(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内的博物馆。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为便于评审,投标文件中建议同时提供相关业绩中博物馆在此名录中的截图。

(2)不在国家文物局2020年发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的通知》(文物博发〔2020〕9号)中的附件(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内的博物馆,。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须提供相关业绩中博物馆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14.可否提供博物馆功能策划书?

答:请参考项目建议书。

15.周围环境和现状图或照片?

答:请自行踏勘现场。

16.城市规划要求的色彩?

答:请参考项目建议书。

17.地质基础报告?

答:请参考项目建议书。

18. 可否增加一些目前比较流行或实用的功能?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19.能否提供4A景区的评分要求?

答:请自行查询。

20.可否延长方案时间?

答:本项目无须提供纸质设计方案和演示视频。

21.对博物館的结构体系和空间有无具体要求?

答:请参考招标文件和项目建议书。

22. 博物馆收藏或展出的展品一般是什么品相和等级?

答:请参考项目建议书。

23.绿建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请参考项目建议书。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蜀山区聚云峰路与天鹅湖路交口

联系人:汪炜

联系方式:6350995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1年3月19日

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
项目编号:2021BFFBZ0034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4月19日

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八号设计大厦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90%)
质量:合格
工期:1820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 蜀山区聚云峰路与天鹅湖路交口
联系人: 汪炜
联系方式:6350995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章丽萍联系电话:0551-66223288、66223831
公示期: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9日

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1BFFBZ00345

合肥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总包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公示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90%)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杰,罗勇,秦涉,杨珣,汪炜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04月23日

标签: 总包 博物馆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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