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编号13)整改工作验收中标结果

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编号13)整改工作验收中标结果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编号13)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北海市廉州湾海域活性磷酸盐浓度显著升高(南流江水质下降)。

二、责任单位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有关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19〕64号)文件要求,我市印发《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19〕50号),推进“北海市廉州湾海域活性磷酸盐浓度显著升高问题(编号13)”(南流江水质下降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2020年以来,我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江口大桥断面水质监测断面1-12月份均值达III类水质标准。

(一)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一是推进南流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总投资800万元的武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00吨/日)建成并投入运行;投入1363万元完善浦北县城、张黄、泉水三个工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浦北县县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17年底建成并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率100%,泉水工业园和张黄工业园分别依托泉水镇、张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其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均已建设完成。二是全面完成南流江流域“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拆除“散乱污”企业37家。三是加强企业排污监管力度,严查环境违法案件。2018年以来,共查处了29件涉及环境违法的案件,处罚金额158.325万元。

(二)推进生活污染治理。南流江流域共14个镇(含平睦镇),截至目前,全市共投资2.26亿元建成14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污水管网52.59公里。投入1363万元对浦北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目前该项目稳定运行,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全面完成南流江流域151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流域内2017-2018年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支持的2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三)强化养殖污染治理。经排查,我市南流江流域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共580家。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清理取缔养殖场580家,完成率100%。南流江流域认证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44家,创建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6家,自治区级畜禽标准化场16家。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累计投入资金约1.1亿元,项目进度达95%。已科学划定水产养殖禁养区,全面完成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清理工作,清拆网箱250个,清拆面积8244.94平方米。

四、验收情况

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20年11月20日、11月30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北海市廉州湾海域活性磷酸盐浓度显著升高问题(南流江水质下降问题)开展核验,认定已完成整改目标,达到验收销号条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32332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 督察 环境保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