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省高速公路葫芦岛分公司小业态经营租赁招商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辽宁省高速公路葫芦岛分公司小业态经营租赁招商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高速公路葫芦岛分公司小业态经营租赁招商项目评审工作于2021年4月20日在兴城服务区会议室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该项目的监督部门反映。

成交候选人情况如下:

合同包

小业态

成交候选人

成交价格

(元/年)

服务区名称

方 向

1

塔山

双侧

兴城鑫涵怡超市

50300

3

塔山

单侧

兴城市金麦客面坊

100400

4

塔山

单侧

大漠豪情烤羊腿

100400

6

绥中

双侧

绥中县绥中镇齐家老道口豆腐店

50300

8

万家

单侧

秦皇岛帝豪商贸有限公司

30200

9

万家

单侧

绥中县万家镇吉哥料理农家菜饭店

30200

10

万家

单侧

绥中县万家镇吉哥料理农家菜饭店

50300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先向招商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招商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联系人:程旭

电 话:182*****391

2021年4月25日

标签: 实业发展 高速公路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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