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用设备购置合同
饶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用设备购置合同
二、合同名称:饶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用设备购置合同
四、项目名称:饶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用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饶阳县分局
地址: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饶阳县分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石家庄博分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58号紫阁小区1号楼2单元3303室
联系方式:134*****5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购置气相色谱仪、烟气分析仪、便携式不透光度计、智能自动压膜机、离子色谱仪、移液枪、通风设备、多参数气体检测仪、便携式VOCs检测仪、污染源真空箱采样器、防护服、呼吸器等15台(套)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A91PLUS、testo350、NHT6P等
主要标的数量:15台(套)
主要标的单价:*******.00
合同金额:103.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 28日历天完成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4-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4-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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