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2021年第一次服务固定授权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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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2021年第一次服务固定授权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YZB-GWSC-21006),确定0022;0033;0044;0055;0066;0088;0099;01010;01111;01212:的中标人如下:
0022
0033
0044
0055
0066
0088
0099
01010
01111
01212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2021年第一次服务固定授权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其中,包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投标文件;包7获取文件家数不足三家,以上标包流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方式:
黑龙江达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汉水路76-10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达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写字楼406室
联系人:刘震
电子邮件:dayuan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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