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车业务系统(二次)预中标结果
商用车业务系统(二次)预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4-27 15:24:47
标段编号:0736-ZB20210336/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吉林省好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55499.9 |
第二名 |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1081200 |
第三名 |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998000 |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吉林省拓晟科技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满足2018.1.1-2020.12.31期间,投标人具备央、国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的管理或营销类系统项目实施经验,或汽车行业营销类系统项目实施经验,并提供类似项目案例和对应实施方案。至少提供1个项目合同扫描件及客户需求说明书关键内容页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复印件需要清晰显示合同名称、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 不合格 | 所提供两个业绩不是管理或营销类系统项目类似业绩、或汽车行业营销类系统项目类似业绩。 |
2 | 项目团队要求 | 投标人须提交项目组织机构示意图(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务顾问负责人以及系统设计、集成、调试、数据整理、文档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及项目实施人员分工表,提供实施人员人员简历表及社保证明材料;团队主要成员应参加过央、国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的管理或营销类系统项目实施或汽车行业营销类系统项目实施,承诺参加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应再兼职其它工作。 | 不合格 | 未提供项目实施人员分工表、简历表及社保证明。 |
3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有近两年至少1项的具备央、国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的管理或营销类系统项目实施经验,或汽车行业营销类系统项目实施经验(提供人员简历表、社保证明及近两年成功完成过央、国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的管理或营销类系统项目清单,或汽车行业营销类系统项目清单,并标明在其中承担现场岗位角色,承诺参加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再兼职其它工作); | 不合格 | 项目负责人未提供社保证明 |
被否决投标人二:天津德明福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满足2018.1.1-2020.12.31期间,投标人具备央、国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的管理或营销类系统项目实施经验,或汽车行业营销类系统项目实施经验,并提供类似项目案例和对应实施方案。至少提供1个项目合同扫描件及客户需求说明书关键内容页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复印件需要清晰显示合同名称、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 不合格 | 业绩不符合管理或营销类系统项目实施经验或汽车行业营销类系统项目实施经验。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聂兆霖
电话:18946784518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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