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一期)(GZIT2007-ZB0227)招标结果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一期)(GZIT2007-ZB0227)招标结果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一期)招标结果公告
此次广州市天河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一期)(招标编号:GZIT2007-ZB0227)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其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7-ZB022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一期);
三、采购内容:广州市天河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一期),要求在天河区天河南街、石牌街、车陂街所辖范围及周边地区,新建821个监控点和3个派出所监控室及2个治安监控警亭。系统建成通过验收后,租给用户使用。租赁期自系统通过用户验收并由用户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五年;
四、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和验收,租赁期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开始为期五年;
五、招标结果确定日期:2007年9月27日;
六、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07年9月4日;
七、招标结果:中标人为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舟路9号;中标金额:39,999,120.00元;中标服务费:199,196.00元;
八、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天府路1号机关大院2号楼0016室;电话:********。
中标商的中标服务费应在本公告发出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划帐形式到广州市商业银行交纳,并凭已盖收款章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帐单原件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
款项来源:GZIT2007-ZB0227。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00-5:30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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