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结果公示(2019年第1批)

外来务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结果公示(2019年第1批)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号)、《苍梧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苍政规〔2018〕3号)的规定,现将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的外来务工、新就业家庭(2019年第1批)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监督。

本公示期限为7日(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5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申请家庭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其家庭收入、居住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递交举报信地址:龙圩镇龙城路35号四楼苍梧县保障办;邮政编码:543199(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咨询、举报电话:****-*******

附件: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家庭名单(2019年第1批)

苍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

****************98261.gif" picname="title=" alt="" oldsrc="W****************98261.gif">****************35378.pdf">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家庭名单(2019年第1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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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住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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