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研学旅行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研学旅行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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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研学旅行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宜宾一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邱场社区高石组19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176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一、项目名称:筠连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研学旅行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二、服务范围:详见课程安排;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课程要求,配备有经验的专业辅导员,配合采购人认真落实课程要求,做好学生活动的安全注意事项与提示工作。 2、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落实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应具备健全的安全设施与管理制度,保证研学秩序良好,管理人员到位。室外研学场地应布局合理,研学路线应具备完善的交通设施,保证通行顺畅,方便学生开展研学活动。应有相应的接待设施、基础配套设施,保证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安全卫生达标。基地研学指导教师遇突发情况能够自救和帮助学生进行避险逃离的能力。 3、供应商应提前熟悉课程地点、课程线路及课程注意事项。 4、严格按照制定的课程方案实施,活动过程中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内容。5、供应商应指派专人负责本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实施及协调工作。 6、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纲要》、《教育部等 11 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的指导精神,为采购人提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指导。若因所提供的课程指导存在失误,导致学生受到伤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7、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研学旅行服务规范》标准执行;根据特殊的天气、交通、学生不同年龄的感知能力等情况,对课程进行合理调整,保证课程总量和研学品质。制订可行方案,具体实施。8、研学实践活动安全是前提。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应做好全方位、多维度的安全管理保障体系,为广大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保驾护航,必须做好具体可行的安全预案,并为每个参与研学实践的学生购买不少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安全预案与保单在出发前必须提交中心审核。【实质性要求】9、组织开展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开展违背青少年身心健 康的活动,并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实质性要求】10、为充分保证学生的安全以及项目的顺利实施,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每50名学生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管理服务。【实质性要求】;四、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五、服务标准: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3.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专家组长:赖红梅 专家:刘敏业主代表:刘飞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磋商报价。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000元(大写:陆仟圆整)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筠连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
地址: | 筠连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138*****93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交易中心4栋14层0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女士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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