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2012年维修改造小街小巷道路工程(十二)中标结果

海城区2012年维修改造小街小巷道路工程(十二)中标结果

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于2013年5月30日就北海市海城区2012年维修改造小街小巷道路工程(十二)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海市海城区2012年维修改造小街小巷道路工程(十二)

项目编号:GXZC2013-J2-0090-Z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竞标文件

三、竞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公告期: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30日

成交公告期:2013年5月30日至2013年6月7日

四、评审(谈判)日期:2013年5月30日

评审(谈判)地点: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4A)开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林锋、王强、陈丽群(采购人评委)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恒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海市北部湾东路102号东安小区第一栋二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玖仟壹佰捌拾壹圆贰角整(¥*******.20元)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功邵 联系电话: ****-*******

采购人联系人: 陈丽群 联系电话: ****-*******

七、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竞标人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质疑联系部门: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投诉联系部门: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5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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