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项制度改革法律服务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安徽盐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项制度改革法律服务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第一候选人: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第二候选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提交异议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质疑书(含异议事项、诉求等内容,同时提供相关线索、证据、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 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1.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 异议事项与项目招标过程、成交结果无关联的;
3.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 质疑其他单位参选文件详细内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5. 异议事项存在凭空捏造事实,涉嫌恶意质疑的。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51-66185024
安徽盐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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