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机关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成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机关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机关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27日16:4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庞亮、黄涤新(组长)、杨娟(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姿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百色市右江区东合二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鄂小玲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建通中心5号楼A座1单元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姿华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1*******DE7D634D925" target="_blank">附件.zip

一、项目编号:FDZX2021-C3-BS001(招标文件编号:FDZX2021-C3-BS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机关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百色市汇泉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鑫泉宾馆一楼出租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

折扣率(%):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百色市汇泉贸易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机关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配送生鲜类(含蔬菜、菌菇、豆品、鲜肉、禽肉、冷鲜、水产、禽蛋、瓜果等)、干杂类、早餐类、米面类、调料品类、牛奶饮品类、其他类等食材。(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饮食卫生标准执行各项操作。(二)坚决保障食品质量,坚决不提供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材,不在食材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三)每天在正常情况下配送食材三次 ,特殊情况或如临时有需要,则随叫随到,及时提供采购,并送达指定地点。(四)保持食材配送价格、质量的稳定性,供应商应设立专门的品管人员对产品出货品质进行管控把关,按照相关的品质标准对出货进行产品抽检并做好记录。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带上“采购验收清单”,经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并作送收货及结算的凭证。(五)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健康管理,配送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保持手部清洁,并持有健康证件。(六)严格履行合约条款,保证份量,质量,用心服务。(七)会计制度健全,食材配送清单和对账单为系统生成,可以不定期提供电子对账文档,不能用手工填写方式。(八)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1、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设立的配送(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送货人员健康证等原件送采购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采购方备案。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食堂。成交供应商供货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有权立即退货。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及时补货,具体交货时间以约定为准。3、成交供应商必须由有健康证的固定人员长期送货。如临时非固定人员送货,须取得采购方同意。4、物料的验收工作由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须先经过成交供应商检测后交由采购方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向采购方提供采购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验收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根据食品请购清单的具体要求,对所购物料进行清点、外观检查以及对物料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行实测,并逐项记录。检测结束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对未能通过验收的,一律退货、更换直至验收合格。5、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鲜(冻)鸡鸭、鸡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适用于肉类定点供应项目)。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采购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所送的货物进行抽检,对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农药残留超标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亮、黄涤新(组长)、杨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的基准价下浮20%收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于2021年4月13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baise/(国家税务局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网)、http://www.hnfdgl.com/(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网)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百色市诚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1.提供本项目磋商时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复印件未经审计时,未同时由本公司出具承诺书;2.未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3.未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百色市诚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并于当场告知其结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东合二路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鄂小玲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建通中心5号楼A座1单元2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姿华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姿华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服务 食堂食材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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