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市直第六小学北教学楼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林州市市直第六小学北教学楼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中标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林州市市直第六小学北教学楼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GC*******GK | |||||||
标段编号 | ||||||||||
招标人 | 林州市市直第六小学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 |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评标日期 | 2021年4月26日 | |||||||
监督单位 | 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示时间 | 2021年4月28日-2021年4月30日 | 资金来源 | 中央资金 | |||||||
质量要求 | 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计划工期 | 2021年09月01日前交工 | |||||||
建设地点 | 林州市振林路与紫云街交叉口西北角林州市市直第六小学学校内北侧 | 控制价 | *******.94元 | |||||||
中标范围 和内容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价 | *******.54元 |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 | |||||||||
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价格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综合分 | 总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林州市煜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4 | 徐光大 | 31.99 | 23.30 | 24.92 | 2.5 | 82.71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 | *******.11 | 党中伟 | 29.26 | 27.50 | 20.46 | 5.0 | 82.22 |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0 | 张帆 | 29.57 | 21.50 | 25.94 | 5.0 | 82.01 | 3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林州市煜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公司地址:林州市采桑行政街37号 | ||||||||||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豫141*****5405 | |||||||||
业绩 荣誉 | 投标人提供2018年以来承担同等规模类似施工业绩 | 1、长阳城市花园住宅小区三期(3#楼、16#商铺及地下人防)工程 | ||||||||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B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 | ||||||||||
公司地址:林州市采桑行政路37号 | ||||||||||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豫141*****1578 | |||||||||
业绩 荣誉 | 投标人提供2018年以来承担同等规模类似施工业绩 | 1、封丘县城关镇和谐小学教学楼及风雨操场工程项目 2、台前县夹河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二次) 3、鲁山县产业集聚区莫圣光a区公共租赁房附属配套项目 | ||||||||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A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公司地址:林州市五龙镇淇滨大道18号 | ||||||||||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豫********8348 | |||||||||
业绩 荣誉 | 投标人提供2018年以来承担同等规模类似施工业绩 | 1、博山区城东中心学校扩建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EPC) 2、晋城弘博大健康商业中心建设项目 | ||||||||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A级 |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市直第六小学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132
地 址:林州市振林路与紫云街交叉口西北角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08
地 址:林州市汇丰酒店四楼办公室
监督部门: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交易相关利害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间答复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六)附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1年4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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