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永和街禾丰中心村二次安置项目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交易公告(禾集采交20210002)
黄埔区永和街禾丰中心村二次安置项目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交易公告(禾集采交20210002)
一、项目名称:禾丰中心村二次安置项目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
二、资金来源:集体资金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禾丰社区经济联合社
(代建单位: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禾丰社区监督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该项目用地约113亩,位于禾丰新村东侧、西侧地块。预计容积率2.2至2.2,楼层高度25至29层,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二层地下车库,最终依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规划为准。项目总投资约6.4亿元,包括土建、内外装修、地下车库、道路、绿化、供水、排水、排污、供电、供气、电信、消防、垃圾回收站、避险场所等。
2.承包内容及规模:自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完成禾丰中心村二次安置项目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全部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协助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协助填写工程招标申请书,报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协助发标、考察现场、招标答疑、接收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承担资格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专家劳务费及各种税费;协助业主及代建单位完成在街道及三资平台的备案手续等。
3.发包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发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8万元,其中,全过程造价咨询代理费2.24万元,施工图审查代理费0.84万元。由受邀请单位在(0,-20%】之间进行报价。
招标代理报酬费已经包括招标工作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会务费、招标文件和合同制作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保险费及接送费用等。
4.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
5.时间要求:计划2021年5月开展招标代理工作,总工期60日历天。
五、公告发布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1年4月29日00时00分至2021年5日8 时00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9日10时00分,
地点:黄埔区永和街禾丰社区(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禾丰农村集体交易站)
3.投标时请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并加盖承包意向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2)承包意向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内容需包含招标代理等内容),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函》原件。
(4) 承包意向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工程类中级职称或以上,且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能反映为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六、项目相关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请自行在网站下载(如有)。
七、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三)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能反映为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四)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函》。
八、截止投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截止投标时间:2021年5月8日16时30分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
黄埔区永和街禾丰社区(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禾丰农村集体交易站)。
(三)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
九、选取方式:参与报价的单位最低报价为中标单位。如遇最低报价单位有2家或2家以上,则以开标当日在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协会招标代理类诚信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如诚信分再相同则由业主随机抽取一家作为中标单位。
十、承包意向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结束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前,应当暂停项目的交易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禾丰社区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禾丰综合楼主楼
十一、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请各报名单位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附件:1.********/********110234_113.pdf" target="_blank">承包意向承诺函
2.********/********110247_808.pdf" target="_blank">招标代理合同样板
建设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禾丰社区经济联合社
日期:2021年4月2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