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郸城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郸城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郸城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492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河南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纪要[2018]26号,河南广播电视台作为河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并授权规划,建设河南省域范围内“县市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的项目实施单位,该平台具体项目独家授权给河南广播电视台台管、台控、台属企业河南大象融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承建。河南大象融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已建设郸城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根据其业务需求,需要对郸城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河南大象融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具备唯一性, 故郸城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拟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具体实施单位为河南大象融媒体技术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大象融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2.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南、湖心岛路东博雅广场1号楼501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邹涛周口广播电视台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刘超河南通联立信有限公司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邹娟周口日报社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1年04月2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5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04月2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5月08日17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公示媒体为《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1年04月29日至2021年05月08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书面意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书面意见个人签字。(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异议须阐明供应商或个人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郸城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郸城县
联系人:刘冬梅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郸城县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18号1号楼1单元17层1701号
联系人:丁永全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平台升级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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