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细胞采集仪、血凝仪、酸度计及低温冰箱中标结果

血细胞采集仪、血凝仪、酸度计及低温冰箱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血细胞采集仪、血凝仪、酸度计及低温冰箱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3D0072 代理编号:YLGLJ********-A 三、采购内容:A分标:血细胞采集仪1套;B分标:全自动血凝仪1套;C分标:酸度计1套、低温冰箱1台。

四、采购公告日期:2013年5月23日

五、定标日期:2013年5月30日

六、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3年6月3日-2013年6月9日(共7个工作日)

七、成交结果:

分标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金额(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

合同履行期

A分标

昆明中泰佳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肆拾叁万柒仟元整(¥437000.00)

昆明市北京路612号银海国际公寓D座2801室

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

B分标

南京瑞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

白下区御道街69号华御大厦南楼508室

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C分标

南宁市精密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柒万贰仟伍佰元整(¥72500.00)

南宁市星湖路27-15号

自签订合同起30个工作日内

八、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工商银行大楼三楼)提出质疑。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联系人:廖克立 联系电话:****-******* FAX:****-*******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4、请未成交供应商在本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贵单位详细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予本公司财务人员,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将竞标人竞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回到竞标人银行账户。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6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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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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