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财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财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财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1、采购人名称: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编号:BJ-BY-2021-003
3、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4、联系电话:180*****791
5、监督部门: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党支部委员会。
6、监督电话:****-*******
7、采购方式:比选
8、采购日期:2021-04-25
9、比选时间:2021-04-28
10、比选地点: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2楼)
11、比选小组成员名单:罗坤、朱磊、郑丽霞。
12、定标日期:2021-4-28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成交候选人地址 | 主要中标内容 |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 服务期 |
1 | 毕节亚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市西街道郭家湾(春之声)D-5-1号 | 为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旗下七家子公司(毕节博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毕节百里杜鹃欣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毕节交建彝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彝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静丰置业有限公司、毕节溪谷置业有限公司、毕节溪云置业有限公司)日常账务处理(含会计资料的整理装订)、财务报表(含附注)、报税(含各月/季税务资料的打印装订,保存电子档)、年初预算、年末决算、及国资委安排的其他数据上报等工作。 | 78000.00 | 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人服务情况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最长上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
13、成交信息:
14、公示期:2021-4-29至2021-4-29
15、公示结果异议: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采购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也有权不予受理:
①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②具体的招标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起招标采购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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