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特殊监管医疗中心警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结果公告

咸宁市公安局特殊监管医疗中心警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结果公告

咸宁市公安局特殊监管医疗中心警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9 16:30|发布单位:咸宁市公安局|项目监管地:咸宁市直辖|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XZD2021A0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

三、项目名称

咸宁市公安局特殊监管医疗中心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华龙创惠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青菱乡长江村万科金色城市16号地块第1号商业楼1层2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24.533(万元)

货物类

名称:咸宁市公安局特殊监管医疗中心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数量: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单价: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西,梁世星,胡航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4-29

2、评审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方法。

2、收费金额:0.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磋商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bdzb@163.com。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

联系方式:188*****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联系方式:189*****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89*****3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用设备 医疗 特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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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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