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热处理及熔覆成套设备及服务预中标结果
激光热处理及熔覆成套设备及服务预中标结果
采 购 方 式┊单一来源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维修研究所激光热处理及熔覆成套设备采购及服务
项目编号: SC[2013]0301
采购预算:预算内资金(*******元人民币)
采 购 人: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维修研究所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13年 5月 7日
评审日期:2013年 6月 4日
技术要求:
一、6KW横流CO2激光器:
1、额定输出功率:6KW;
2、放电方式:针板式放电,
3、输出方式:连续波输出;
4、输出功率调节范围:200W—6500W;
5、输出波长:10.6μm;
6、功率不稳定度:≤±3%;
7、光束发散角:≤5mrad;
8、工作气体:CO2,N2,He;
9、运转噪声:≤65dB;
10、电源功率:40KW;
11、连续工作时间:一次充气封闭运行24小时;
★12、激光器主要部分都有可靠保护装置,其电压、电流、水压和气压都有传感器监视报警,并能在输入电源过流、过压,冷却水流量过低以及箱体内的气体不在设定范围内自动切断电源,从而保证激光器的安全;激光器的结构为单一放电设计(一套放电电极、一套热交换器、一套风机)。激光器的光路采用外光桥结构.尺寸≤2.5m x1.6m x 2.5m(长x 宽x高)
二、激光专用风冷冷水机组:
1、为激光器内部的气体、激光器的镜片、光桥、电阻箱中的电阻以及电器元件提供足够的冷却能量,为机床光路中的反射镜、聚焦镜等提供足够的冷却能量。
2、额定制冷量:≥6×10^4 kcal/小时;
★3、工作方式:双温双水箱双回路。低温水用于激光器内部的冷却,常温水用于镜片、光桥、电阻、电器元件和机床镜片的冷却;
4、冷却水温度:低温水5~15℃(任意可调),常温水10~30℃(任意可调);
5、控制方式:自动; 温度控制精度:≤±1℃;
6、制冷水剂:R22; 冷凝器冷却方式:风冷
7、电源功率:30KW;
采用全封闭压缩机,不锈钢水箱和不锈钢水路系统。
三、光路系统:
1、将激光器的光束传输、聚焦到加工零件的表面。并对激光光束的功率进行监测和光路进行指引,以便确保加工质量。
2、气动光闸一套:用来与数控联动和手动控制,及时控制激光光路的通和闭,光闸由压缩空气来驱动,反应时间0.5s;
3、半导体红光同轴指示器一个:用来指示所要加工的位置;半导体红光同轴指示器寿命≥1万小时,光点偏差≤0.2mm
4、激光功率计一套:用来监测激光功率的大小,是激光器功率进行自动调节的信号源;激光功率计的功率测量范围:0—10KW
★5、机床导光系统光学镜片一套:抛物面反射聚焦镜(焦距f300)一块,平面反射镜3块,积分镜一块;其中积分镜的带宽为:15x2.5mm。
四、数控机床
1、数控激光加工机床一套:采用单悬臂移动式飞行光路运动形式,光头有X、Y、Z三轴直线运动功能和摆动功能;
★2、机床主体行程:X×Y×Z=2500mm×1100mm×800mm;
3、X、Y、Z三轴的行走速度:0-5000mm/min;定位精度:±0.1mm/300 mm; 重复定位精度:±0.05mm/300 mm;
4、X、Y、Z三轴每个轴都配置有滚珠丝杠、导轨和滑块;
5、光头摆动角度:±60°(手动);
6、配有500mm长内孔热处理光筒。 可处理内孔直径≥80mm.工件。
7、 卧式回转工作台另购,但要求安装时激光机床与另购卧式回转工作台实现机械和控制系统对接,达到统一控制,实现联动功能。
五、控制系统及热处理软件
★1、数控系统选用德国SIEMENS 802C交流伺服系统,设一集成控制操作台,集中控制激光加工机床、激光器、送粉器和光路系统等;控制操作台同时又能对各部分单独控制,具有自动、手动切换功能;
2、控制系统具有各种数据进行模数-数模转换、激光加工轨迹显示、数字信息处理、故障分析和报警、误操作连锁保护等功能;能进行各种加工工件的热处理、熔覆工艺的编制并实现工艺程序全过程自动控制;
3、数控各轴具有整体插补功能,数控系统具有工件缩放功能,镜像功能,旋转功能,直线/圆弧/斜线插补功能以及自动连接功能。
六、辅助设备
辅助设备主要是指为成套设备所配套的自动送粉器,该自动送粉器具有宽带及窄带送粉的功能;不仅适用于普通送粉,而且适用于特殊条件下的微量送粉和大粉量送粉。送粉连续、均匀,精密可调(同时配备有窄带及宽带送粉头)。
七、备品、备件、选用件清单
1、全套密封件 1套。2、光学清洗膏 1瓶。3、光路调整工具 1套。
原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拟变更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变更原因:只有一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
拟确定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武汉大族金石凯激光系统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从 2013年6月5日始至 2013年6月 7日 16时止(三个工作日)。
项目经办人: 王尔强 史旭升
电 话:****-********
传 真:****-********
如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拟变更采购方式和拟确定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限内及时与项目经办人联系,并以传真方式进行反馈,否则视为无疑义。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 6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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