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九批)(受理编号:D2GX202104180070)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九批)(受理编号:D2GX202104180070)

2021年4月18日,接到百色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九批第11号,受理编号为D2GX********0070,群众反映“田林县潞城乡、乐里镇有很多木板加工切割厂,生产产生的边角料,被附近的木炭厂回收用于制炭,制炭过程中浓烟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处理,希望督察组能督促核查处理。”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潘涛组织田林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到潞城瑶族乡制炭厂进行现场核查,现将相关调查核实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监督举报电话:0776—*******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9-11

D2GX********0070

田林县潞城乡、乐里镇有很多木板加工切割厂,生产产生的边角料,被附近的木炭厂回收用于制炭,制炭过程中浓烟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处理,希望督察组能督促核查处理。

百色市田林县

大气

我县现有16家制炭厂,其中乐里镇1家(已自行拆除),潞城乡15家,主要以木材加工后废弃的边角料、木粉、木皮等作为生产原料,经过闷烧炭化、破碎后生产机制炭、碳粉。机制炭厂大部分配套有水除尘设施、旋风除尘器,个别有静电除尘器;碳粉加工厂建有水除尘和布袋收尘设施。

目前,正常生产的5家,暂时处于停产8家,在建1家,自行关闭1家。调查组在4月19日至20日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制炭企业生产排放浓烟,其主要原因是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在生产过程中炭化烟气收集不完全或者收集管道破损以及碳粉厂在破碎工段的布袋收尘破损或是不正常运行,炭化烟气、炭粉无组织排放严重造成的。

2016年以来,我县共接到群众反映制炭厂问题共3件,均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通过责令停产整改、查封和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及时反馈及公示调查处理情况。但部分企业整治进度缓慢,整治成效不明显,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全面彻底解决。

部分属实

田林生态环境局对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气收集管道存在破损及碳粉破碎过程无组织排放严重的8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加工厂进行整改,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后才能生产。同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监测公司正常生产的制炭加工厂进行环境监测,对已完成现场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超过《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其余监测工作正在抓紧推进中。

田林县人民政府将于近期组织各职能部分对违法用地的2家制炭厂进行强制拆除。下一步田林县按照制定的整治方案,分批分类加快整治进度。同时加快推进田林县木材加工产业集中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的规范化建设和监管。

阶段性办结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案 督察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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