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万维金昌分公司智慧矿山无人驾驶系统开发与应用技术服务中标人公示中标结果

2021年万维金昌分公司智慧矿山无人驾驶系统开发与应用技术服务中标人公示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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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2021年万维金昌分公司智慧矿山无人驾驶系统开发与应用技术服务项目中标人公示创建日期:2021-05-08 09:25:28

2021年万维金昌分公司智慧矿山无人驾驶系统开发与应用技术服务项目中标人公示

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标结果如下:

标段一:

序号

产品

中标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份额

1

2021年万维金昌分公司智慧矿山无人驾驶系统开发与应用技术服务项目

焦作科瑞森重装股份有限公司

100%

2

2021年万维金昌分公司智慧矿山无人驾驶系统开发与应用技术服务项目

宜昌泛海巨涛科技有限公司

/

标段二:

序号

产品

中标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份额

1

2021年万维金昌分公司智慧矿山无人驾驶系统开发与应用技术服务项目

金昌市迅腾伟仕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100%

2

2021年万维金昌分公司智慧矿山无人驾驶系统开发与应用技术服务项目

西安众之鑫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标段三:

序号

产品

中标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份额

1

2021年万维金昌分公司智慧矿山无人驾驶系统开发与应用技术服务项目

西安众之鑫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

2

2021年万维金昌分公司智慧矿山无人驾驶系统开发与应用技术服务项目

金昌市迅腾伟仕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公示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2日,共5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表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009407550】

邮箱地址:【330147021@qq.com】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金昌分公司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咨询分公司

日期:2021年5月7日


标签: 技术服务 系统开发与 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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