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宫数字化系统整体维保项目中标公示
龙宫数字化系统整体维保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 龙宫数字化系统整体维保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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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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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A6GRD9F52 | 安顺辉昂科技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63000元 |
2 | ********MA6DKN2B4C | 安顺梓皓商贸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85000元 |
3 | ********MA6H1FYT3M | 安顺捷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355000元 |
龙宫数字化系统整体维保项目开标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安顺龙宫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贵州建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比选招标的龙宫数字化系统整体维保项目已于2021年05月07日15时30分在安顺汇金中央广场8楼803室(东关街道黄果树大街与龙泉路交叉口东北角),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顺辉昂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263000元
服务周期:1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顺梓皓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285000元
服务周期:1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顺捷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355000元
服务周期:1年
交易结果公示至2021年05月11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贵州安顺龙宫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21年05月08日
贵州建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安顺龙宫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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