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中标结果

双阳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中标结果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1-05-08 09:55

一、项目编号:JLWS-2021ZB-023

二、项目名称:双阳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荣园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码:********MA152P141K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双营乡尹家村九社

中标(成交)金额:229.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4日

中标日期:2021年05月07日

服务要求

一、项目要求

1、项目名称:双阳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项目。

2、服务内容:提供服务的企业负责将双阳区内已经由第三方清运公司集中清运到各乡镇、街道指定地点(共7处)集中堆放的畜禽粪污,自行运走,通过厌氧处理或好氧发酵等专业的技术手段,实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中标单位需要在双阳区除云山街道外的其他7个乡镇、街道,自行选择7处合适地点作为每个乡镇、街道的粪污集中堆放处,如所选堆放地点不符合环保“三防”要求,中标单位需进行适当的建设以确保不对堆放地点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每处堆放地点可堆放粪污容积不得小于500立方米。委托方负责将各乡镇、街道畜禽粪污集中清运至堆放地点,投标人需要将集中堆放后的畜禽粪污等自行运走,通过厌氧处理或好氧发酵等专业的技术手段,实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3、服务期限:1年。如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委托方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约。

4、环保标准:处理方处理过程及处理产物要符合《畜禽粪污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需要定期提交检测报告并达到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测要求。

5、处理方式:厌氧发酵(沼气等)、好氧发酵(槽式、条垛式、反应堆)等农业农村部认可的规范的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模式。

6、处理范围:双阳区全区畜禽粪污(含少量污泥、秸秆、菜叶等农业废弃物)。

7、处理能力:全年正常进行处理的工作日不得少于350天,冬季不得停产,日均处理能力要达150吨以上。

8、年处理量:每年保底处理畜禽粪污量5万吨,上不封顶。

9、运输要求:提供服务的企业需自备车辆和人员并自行到双阳区7个乡镇、街道堆放地点处指定的畜禽粪污堆放点运输粪污进行处理,每次清运间隔最长不得超过5天,不得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10、技术团队配置:投标人要保障合理的人员配置,保证运营情况良好。配置给本服务项目的技术团队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1、安全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需自行做好安全措施和现场防护措施,特别要防止气体中毒和缺氧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如若项目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赔偿。

12、信息保障:中标单位需提供针对此项目的信息处理台账模板,具体包括:各堆放地点管理台账、粪污处理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日清运量、经手人、时间、地点、日均粪污处理量及残渣去向等(中标单位每月须向招标人提供当月工作台账,供招标人检查考核)

13、设备设施:投标人需自行备有充足的作业车辆及粪污处理设备(提供设备发票、车辆发票或行驶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需对处理设备和运输设备的设计工作能力做出明确说明,以确保设备设施符合本服务项目要求)。中标单位要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如监控、地秤等)以便于委托方对日处理量进行核算。

14、考核要求:委托方将按季度对中标单位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运及时性、处置能力、运营情况、生产技术、人员配置、处理量、处理时效性、处理过程或产物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抽检及质检报告等方面,季度考核结果将影响年度考核结果并作为年度处置费用扣减或终止服务的依据。

15、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先预付部分处置费用,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各季度及年度考核结果再支付尾款。如有扣减金额将在尾款中扣除(如尾款不足以支付扣减金额,中标单位需从预付费用中返还)。招标人凭中标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进行支付(遇节假日顺延)

16、其他要求:

16.1 为确保投标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而真正满足该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人工费(如工资)、国家法定税费与相关服务费、管理费等分开报价,以确保在本项目在商务价格竞争中,人工费与税费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招标人将在项目运营中据实核算,投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商务竞争手段。

16.2 中标单位在项目运行期间不得因任何原因向采购人增加任何费用。

16.3 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材料价格变化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延辉、刘明义、王德宝、王宏伟、唐丽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计取。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532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05月08日-2021年05月1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P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389号

联系方式:186*****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G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A座309室

联系方式:147*****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胜舜

电  话:147*****640

2021年 05 月 08 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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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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