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仓储四路所等2项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仓储四路所等2项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仓储四路所等2项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8日00:00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仓储四路所等2项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ZZHKGDL*******)于2021年5月7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1.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包括共2项新建工程,其中:开闭所新建工程1项,建设10kV开闭所1座;电缆新建工程1项,建设规模为线路长度约3.710千米。具体内容包括:

(1)仓储四路所新建工程,新建箱式开闭所一座,采用单母线分段,四进八出,金属铠装固定式开关柜16面,电源模块及蓄电池一套;

(2)荆州路至仓储四路所电缆新建工程,新建ZR-YJV22-8.7/15-3*400电缆3.710千米。

1.3招标范围:(1)仓储四路所新建工程,新建箱式开闭所一座(含土建),采用单母线分段,四进八出,金属铠装固定式开关柜16面,电源模块及蓄电池一套;

(2)荆州路至仓储四路所电缆新建工程,采购、敷设ZR-YJV22-8.7/15-3*400电缆3.710千米。

1.4工期要求:自下达开工通知后6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电力工程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1.6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具体目标:

1)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2)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轻伤事故。

3)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及有人员责任的设备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业主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华之源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6元;

投标工期:自下达开工通知后60日历天;

投标质量:满足国家、电力行业工程相关规范要求;

汇总得分:92.62分;

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编号:朱莹莹/二级注册建造师/豫********0578;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5,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5-3-00047-2017。

第二中标候选人:众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元;

投标工期:自下达开工通知后60日历天;

投标质量:满足国家、电力行业工程相关规范要求;

汇总得分:89.68分;

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编号:王新朋/二级注册建造师/豫********6898;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5-3-00055-2018。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恒昶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元;

投标工期:自下达开工通知后60日历天;

投标质量:满足国家、电力行业工程相关规范要求;

汇总得分:88.98分;

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编号:马睿/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3801;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8,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5-3-00057-2011。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鄱阳湖路与长安路交叉口润丰锦尚2号楼5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曹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1年5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仓储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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