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X2GX20210430011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X2GX202104300116)
????2021年5月1日,接到百色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一批第125号,受理编号为X2GX********0116,群众反映“1.2008年德保县沁源锰矿有限公司在德保县荣华乡马桥村深屯,非法开采矿石,过度开挖,破坏生态严重,造成泥石流流入农田,水利断流,下游农田无法灌溉。2.沁源锰矿有限公司租用当地村民15亩耕地不按协议进行复垦。3.2016年12月18日沁源锰矿有限公司与当地几个村民伪造合同,霸占当地矿产资源。4.2019年3月27日沁源锰矿有限公司联合德保县人民政府,压迫、骗取当地村民签订征地合同,建设尾矿库。进行洗矿作业,对当地农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立即派出由分管县领导带队,县自然资源局、百色市德保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荣华乡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调查核实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监督举报电话:0776—*******。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一批2021年 5月8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GX********0116 | 1.2008年德保县沁源锰矿有限公司在德保县荣华乡马桥村深屯,非法开采矿石,过度开挖,破坏生态严重,造成泥石流流入农田,水利断流,下游农田无法灌溉。2.沁源锰矿有限公司租用当地村民15亩耕地不按协议进行复垦。3.2016年12月18日沁源锰矿有限公司与当地几个村民伪造合同,霸占当地矿产资源。4.2019年3月27日沁源锰矿有限公司联合德保县人民政府,压迫、骗取当地村民签订征地合同,建设尾矿库。进行洗矿作业,对当地农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 | 百色市德保县 | 水 | 德保县沁源锰矿加工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曾在荣华乡马桥村深屯以采代探违法开采锰矿行为,开采过程中未采取预防水土流失的措施导致泥土顺坡而下掩埋水渠,简易排泥库拦泥坝堵截水渠,影响下游农田影响灌溉。同时非法占用林地,占用面积正在勘验核实。德保县自然资源局于2009年12月依法处罚,并责令停止开采。目前该非法开采点已经自然复绿。 2008年8月,沁源锰矿公司与荣华乡马桥村深屯村民签订土地租用协议用于建设简易排泥库,并当年按协议支付完租金。因该简易排泥库现尚在使用中,无法进行复垦。 该公司通过于2015年1月依法取得巴正锰矿区的采矿许可手续,不存在伪造合同和霸占当地矿产资源的情况。 巴正锰矿深屯尾矿库(一期)项目是经德保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建设,随后由德保县自然资源局和荣华乡人民政府按规定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现有部分群众因补偿款问题未达成协议,不存在压迫、骗取征地合同问题。 该公司在库区内进行选矿作业,废水及矿渣排入简易排泥库,且周边无排洪沟,储存泥沙、污水能力不足,对下游的农田确实造成影响,但水资源位于排泥库上游,受影响较小。 | 部分属实 | 德保县人民政府责令德保县沁源锰矿加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洗矿作业,严禁将洗矿废水排入未建设完成的尾矿库,并对尾矿库周边进行全面排查,解决周边居民用水、灌溉问题。同时搞好厂群关系,核实占用的土地面积,尽快付清群众的征地补偿款。 德保县林业局于2021年5月2日委托广西百色鑫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对巴正锰矿区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勘验,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2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林地恢复原状。 德保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工停产,并在六十日内完成整改工作。 百色市德保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在尾矿库建设范围内进行的洗矿作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溢流水收集沉淀池、截排水沟和防渗工程等环境保护措施,在未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前不得投入生产。 下一步德保县持续强化对德保县沁源锰矿加工有限公司巴正锰矿3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巴正锰矿深屯尾矿库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职能部门对该公司涉嫌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责令该公司按照各职能部门的整改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按期整改到位,确保辖区的环境安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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