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产站金东区橘小实蝇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中标结果
经济特产站金东区橘小实蝇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JHTY2021-ZFCG011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经济特产站金东区橘小实蝇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元) | 广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2605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金华市金东区经济特产站金东区橘小实蝇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 | 金东区橘小实蝇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志军,章贞贞,何春玲,金燕,傅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753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5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经济特产站
地 址:金华市光南路129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春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21-92025
质疑联系人:********2006abc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王下潍社区贤达路65号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67
质疑联系人:赵晓霞
质疑联系方式:150*****20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俞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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