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清水河镇猪场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义市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清水河镇猪场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义市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清水河镇猪场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基本信息
标段(包)兴义市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清水河镇猪场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业主兴义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项目业主电话151*****609
招标人兴义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招标人电话151*****60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开标时间2021-05-07 10:00:00开标地点金州远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202.98.201.30:8112/BidOpening-7.1.22.2/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index。
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公示期2021-05-11至2021-05-13
投标报价方式总价是否分项报价
发布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排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评分结果工期/交货期
1****************8N贵州聚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 元*******.97 元94.47210 天
2****************9H贵州通用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8 元*******.28 元91.09210 天
3****************7F贵州华恒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8 元*******.28 元90.61210 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彭海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张中耀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林征兵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37条)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0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4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9条)



3.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7条)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5条)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2条)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26条)



投诉机构:兴义市水务局



投诉电话:****-*******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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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综合治理 小流域 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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