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合同信息】霍邱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采购项目第4包[合同信息]
【霍邱县】【合同信息】霍邱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采购项目第4包[合同信息]
序号 | 包件(标段)编号 | 包件(标段)名称 | 估算价(元) |
1 | HQZFCG-*******-4 | 霍邱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采购项目第4包 | 390000.00 |
采 购 合 同
采购人:霍邱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政务中心;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HQNCJCMBZFCG-******* 04
供货人:霍邱县丰裕农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次政府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霍邱县农业农村局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政府采购(采购项目编号:HQZFCG—*******)
二、项目内容:
标段 | 产品 名称 | 生产 厂家 | 商标 | 产品 规格 | 剂型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第四包 | 咪铜·氟环唑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满美 | 100克/瓶 | 悬浮剂 | 1046.98kg 10470瓶 | 372.5元/kg | 39万元 |
三、合同总金额:
第一部分中标价货款金额:人民币(小写)387400.00 元(大写)叁拾捌万柒仟肆佰元整。
第二部分按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以中标单价追加采购货款:人民币(小写)2600.00 (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采购总金额:人民币(小写)3900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元整。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现决定追加(6.98公斤/千毫升),共计2600元,此价格计入本次合同总价款中。
注:本次中标价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关要求,同一种产品中标价格不得高于霍邱周边县(区)2021年春季市场批发价,超出市场批发价部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四、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或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技术标准执行。
五、包装要求:产品出厂原包装。
六、交(提)时间、地点: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免费送到甲方指定乡镇。
七:验收方法及期限:乙方供货时,联系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抽样送检,并将供货接收单和抽样质量检测报告一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八、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课以罚款,罚款应从货款中扣除,罚款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款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
2、因甲方原因终止项目的,以及合同超期签订的,应赔偿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因甲方原因所产生延迟付款的,除支付当前核定费用外,还应按照所延迟付款的时间,按照银行同期利率2倍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九、服务标准
⑴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⑵质量保证
①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②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制造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③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④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2日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验收方式和付款方式
⑴验收方式:数量验收由乡镇农综站负责组织人员接收、验收,并负责发放,发放清册由乡镇农综站负责保存,验收资料交采购人报账。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用户回执。
(2)付款方式:供货完毕由甲方先行审核,再经抽检和验收。审核单位(甲方)、抽检单位、验收单位均认可后,按照项目规定的报账程序到相关部门报账,由财务部门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每包供货完毕并经过抽检和验收均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
⑵乙方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和后续服务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⑶检验
①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②甲方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验收时发现所购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投标文件要求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应报请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⑷索赔
①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②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③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金额中扣除索赔金额。
⑷迟交货
①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罚款或终止合同。
②在履约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照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期,甚至终止合同。
(5)特别事项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达成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
2、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力争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霍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认真执行,任何一方无权单方修改和违反,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财政报账一份,采购中心一份、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一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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