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2021年区属学校暑期校园维修改造(省级和中央资金、区级资金)两项目设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合肥经开区2021年区属学校暑期校园维修改造(省级和中央资金、区级资金)两项目设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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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2021年区属学校暑期校园维修改造(省级和中央资金、区级资金)两项目设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JJFJ00089
二、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2021年区属学校暑期校园维修改造(省级和中央资金、区级资金)两项目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金马社区胜利东街195号求是和信大厦701室至715室,601室至603室,607室至611室
中标费率:3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合肥经开区2021年区属学校暑期校园维修改造(省级和中央资金、区级资金)两项目设计

服务范围

本项目包含省级和中央资金、区级资金,其中省级及中央资金项目拟对合肥四十六中海恒分校、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南艳分校、合肥市芙蓉小学、合肥市一六八玫瑰园学校(西区)、合肥市建平试验小学五所学校进行暑期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增加普通教室、教室光环境改造、防水维修、操场维修、校因景观绿化援升等。区级资金项目拟对锦绣小学、临湖小学、南门小学海恒分校、翡翠学校、五十中西校高刘分校、明珠幼儿园、新桥幼儿园等37 所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暑期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增加普通教室、教室光环境改造、防水维修、操场维修、校因景观绿化援升等。

服务要求

1、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且不限于:根据需要进行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规划公示(如有)、各阶段专家会审查等,含室内外装修(如有)、道排、景观、绿化、配电房、强弱电、供配电、供水、消防、智能化、幕墙、装饰装修、绿建、改造等及其他附属工程设计全部内容,所有设计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规划、消防、人防等专家评审会等)。含环境保护措施、交通影响评估、绿色建筑方案设计及标识申报、节能能耗评估、环境影响评估、防雷审查及评估等、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2、因暑期维修改造项目的特殊性,校园项目点多、面广、工期紧、任务重,成交供应商必须足额配备各专业设计师,设计前必须与采购人充分对接,同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工作;设计代表应及时解决施工中涉及的设计问题和现场的相关技术问题,提出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案;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设计代表进驻现场,保障过程工程顺利进行;配合做好验收工作及相关资料的整理;成交供应商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变更设计并组织实施的,由采购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项目资金暂停拨付。3、 按照采购人要求承担项目任务, 自身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经采购人同意,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应对成果负总责。设计必须满足经开区建发局、财政局、合肥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及社发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学校的相关要求,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和施工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之前完成项目的方案、初设和概算报审、施工图设计工作,具体进度安排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标准

设计必须满足经开区建发局、财政局、合肥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及社发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学校的相关要求,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和施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规范与规定。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杰,顾小莉,张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1130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101室,联系电话:0551-6367916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0551-6367920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经开区2021年区属学校暑期校园维修改造(省级和中央资金、区级资金)两项目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经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方式:0551-63878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101室
联系方法:0551-63679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36791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资金 维修改造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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