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气动物流系统增补系统、设备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气动物流系统增补系统、设备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气动物流系统增补系统、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5月11日09:42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30日更正日期2021年05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振中 王利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A座6层-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S-G-H-21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气动物流系统增补系统、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气动物流系统增补系统、设备采购):

更正原因:
本项目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均为进口产品,而本项目最初是以非进口产品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进行采购的。
根据财库[2007]119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财库办[2008]248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相关条款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作出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规定。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也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气动物流系统增补系统、设备采购)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均为进口产品,而本项目最初是以非进口产品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进行采购的。 根据财库[2007]119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财库办[2008]248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相关条款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作出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规定。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也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A座6层-7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振中 王利平

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气动物流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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